第二节 食品杂货业 食品杂货业是以经营烟酒糖果、油盐酱醋、肉食、水产品、干鲜果品、木制品、炊事用具
等为主的行业。其特点是网点多,分布广,营业时间灵活,方便群众。
一、食杂商店
设治之初,境内只有商号设专柜出售糕点、水果、鱼类、烟酒、茶叶等几种食品。这些食
品大都销售给“官相”(公务人员)和金矿工人食用。民国17年(1928年)以后,萝北大量放丈,
兆兴镇人口骤增,于是有曾广义和程元士等开起了专营食品的杂货店,并自办糕点厂,生产蛋
糕、杂办、月饼。为丰富经营品种也从外地贩入海鱼,海带罐头干鲜鱼等食品,经营项目比过
去齐全而常年有货,其间也有炸麻花、烤烧饼在摊床上出卖,还有宋昆山肉铺相继开业。到日
伪时期境内已有食品杂货商店26家,糕点厂4家,肉铺4家。1941年开始实行配给制,商店无货
可卖,日本人又不许摘幌(闭店),只好用地产土烟、扫帚、草蔴刷子、葫芦瓢、灶王、天地、
烧纸线香等土制品和迷信品遮挡货架,到1945年解放前夕一直处于奄奄一息状态。
解放初期食品杂货商品以私营商店经营或生产者自产自销为主,国营商业只经营专卖的烟
酒。1953年以后国营商业和农村供销社开始经营糕点、肉食、果类和干鲜菜类等付食。1956年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没有充分注意到食杂商业的特点,将所有食杂商店
都合并为合作商店,使食杂业网点缩小,加之国营商店和集体性质的商店营业时间不灵活,所
以食杂业也就越来越不景气。在1960年至1962年的三年自然灾害中,猪肉、禽、蛋、鱼、糖、
酒等主要食品长期供不应求,凭票供应数量有限,使食杂业更趋不佳,最紧张时期用粗粮做糕
点,饭馆也用粗粮做主食出卖。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把农村代销点和出小床的均视为资本主
义尾巴而被扫除,使网点再次缩小,群众买个油盐酱醋都困难。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工商业开始放宽,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农业的迅速
发展,食品杂货业开始复苏,1979年有20户食杂商店开业,新的食杂另售商店象雨后春笋般的
发展起来.到1985年全县有607个个体户办起了食杂店,从业人员1 211人,固定资产达900多万
元,从此食杂商业呈现出一片货源充足,品种多样,肉禽蛋鱼充满市场,南方水果也四季有货
的兴旺景象。
二、食品公司
1956年5月1日正式建立了食品公司,主要经营猪、牛、羊、禽、蛋及其制品。还建有肉食
加工厂,屠宰厂各一处,厂房均系草泥结构只有60平方米面积,每个厂有工人 4人,按需杀猪
以满足市场供应,年销售量 9万多斤,同时还不定量加工熟肉随时出售。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
化以后,只提倡集体养猪,生猪数量急剧下降,加之1960年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春节平均每人只
供应半斤肉,为了扭转猪肉供不应求的局面,1962年开始执行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派
养派购,见面分一半政策。养一头猪给 2分饲料地,卖猪给平价饲料和奖售票(布票、棉花票),
这样生猪生产又很快发展起来。从1976年到1978年连续三年实现全县一人一猪一户向国家交售
一口猪的先进县。由此市场销售猪肉量也大幅度增加,由原来年销售 9万斤增加到年销售猪肉
57万斤,城镇居民年人均吃肉可达30市斤。加工厂房改建成了砖瓦结构,面积也扩大到 120平
方米,日杀猪由十几头增到几十头,牛羊肉和禽蛋也比原来充足。但是由于当时肉禽蛋全由国
家包购包销,平价供应给市民,购销倒挂日趋增多,年均亏损8万余元全由地方财政补贴。
1980年开始开放政策,肉禽蛋可以议购议销,食品公司扩大收购量,猪圈扩大到 500平方
米,每天存栏猪上百头,日杀猪40~50头,上市猪肉量 120万斤,城镇居民年人均吃肉40市斤,
同时扩大了熟食加工厂,工人由原来4人增加到12人,每天加工熟肉1 000余斤,肉肠和各种香
肠 500余斤,烧鸡上百只,到市场上随行就市出售,使其由亏损转向盈利。1984年对农副产品、
生猪、禽、蛋施行产销直接见面政策,从此任何人都可以议价收猪议价卖肉,禽蛋也随行就市
自由出售,取消了猪饲料平价供应,食品公司再不能按原来见面分一半的计划收猪。用议价收
购的猪倒挂价高,县财政不予补贴,到1985年猪肉销售量下降到80几万斤,独家经营买卖已告
结束。于是对部分工人采取了自行收购自行出售,自负盈亏的办法解决工资问题。
建国后几种主要食品销售表
表8—4 (1957~1985年)
三、烟酒公司
烟酒公司是经营烟酒糖果、糕点等 260余种商品的国营商业。始建于1962年11月28日。其
除批发烟酒外,也经营糖、茶、糕点、罐头等商品,在公司直属下设一个副食品商店和一个食
品厂,有营业室120平方米,经营商品达150多种。1975年扩大营业范围,新建筑一幢 1 200平
方米二层楼。楼上作批发部和办公室,楼下500平方米作营业室,经营商品也增加到260几种。
公司职工由原来的几十人增加到 112人,其中商店已达60多人。食品厂1979年开始用生产自动
线加工糕点,产量由原来每天只能加工几百斤,增加到每天加工2 000多斤,年生产糕点达400
余吨;糖果产量由每天只能加工四、五百斤,增加到每天加工4 000余斤,年生产糖果500余吨。
其中水果糖、芝麻蛋白、菠萝蛋白、奶糖蛋白均获省优质称号。打入了河南、山东、辽宁、上
海、浙江、四川几个省市,年外销量达200 多吨。全公司年销售量达180余万元,年盈利4万余
元。1982年开始放开经营,由原来的经理厂长负责制改为承包到专业组,专业组又承包到人,
这样充分调动了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为了提高竞争能力,积极开拓扩大销路,亲自到各食
杂店预约订货,又开设销售网点 5个,同时开展对服务人员文明经商教育,使烟酒业在竞争中
仍起着主导作用。此时个体户大量贩入烟酒等货物投入市场,从而打破了烟酒公司独家经营的
局面,使国营烟酒业生意直转急下,到1985年由原来的年销售额 180万元,下降到80万元,由
上交利润转向维持现状。
烟酒业几种主要商品销售统计表
表8—5 (1957~1985年)
四、蔬菜公司
萝北县在未建立蔬菜公司之前,城镇居民的蔬菜供应是由个体户和生产队种植,产出后到
市上自由出售,这样丰年菜多还可满足,歉产年职工吃菜就没有保证。1964年开始蔬菜由国家
派种派购,并由商业局负责协助政府到各公社安排按计划种植蔬菜,菜价按国家派购价收购,
而后再以国家派购价出售给城镇居民。
1970年开始对蔬菜实行计划种植,由国家统包统销。1971年组建了蔬菜公司,有职工12人,
为了加强蔬菜种植的指导,每年公司按政府下达给各公社的任务,具体落实种植种类和签订包
销合同,秋后按合同统购。70年代后期需要菜量增至1 000万斤左右,年种菜5 000余亩,秋后
均由蔬菜公司包销。统包后在正常情况下收支平衡.丰收年份略有节余,欠收年份年亏损1万元
左右。均由地方财政补贴。
1983年开始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以后,对蔬菜实行了产销直接见面政策,菜农所生产的菜
类可以直接到市上出售,蔬菜数量大幅度增加,品种也比过去齐全,菜价随行就市,市场比较
活跃,至此蔬菜公司名存实亡。为了解决12名职工的开支问题,便转为了信托公司,搞一些服
装、鞋帽、交电等物资支撑门面,到1985年宣布撤销与烟酒公司合并。
五、果品公司
在未建立果品公司之前,果品归生产资料公司经营。当时有 500平方米暖库,储存量20万
斤。苹果、梨、桔子、(时有时无)年进货量总计30余万斤。年均销售额40万元左右,年年有结
余。
1975年从生产资料公司分出来,组建果品公司,有职工9人,新建暖库1 300平方米,储存
量达100万斤,还有存放冻货的冷棚2个 600平方米。建立公司后,销售量不断增加,人员也增
到27人,年进货量达 170余万斤,品类也由十几种增到30多种,除了苹果、梨仍是大宗外,有
橘子、海棠、香蕉和调料干鲜品。其中年进苹果100万斤以上,梨40万斤,橘子14万斤,海棠6
万斤,香蕉1万斤左右。地产黑木耳由几千斤猛增到15万斤以上,年销售额200余万元,纯利润
2 万余元。
1983年开始放开经营,打破了独家经营,由社会上多渠道进货,除果品公司年销售量仍然
保持在170万斤外,个体商贩和社会上购进的达200余万斤,全县年销售量约300~400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