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产业
第四节 土产业
县内土特产品资源丰富,品种繁多。皮张以家养牛皮、狗皮、羊皮等为主,野生皮张有元
皮、麝鼠皮、灰鼠皮等;食用菌类有木耳、猴头、蘑菇等;野生药材有党参,黄芪、平贝等;
还有蜂蜜等。
早在清民时期,游猎在深山野林中的鄂伦春人,就开始了以贵重的野生皮张和鹿茸、熊胆
换取粮食和食盐的活动,后来少数汉人也移居山里猎取山野动物,采集野生药材,再用这些土
特产品换取日用必需品或出山高价出售,与此同时也招来“老客”进山抢收皮张和山产品。
日伪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掠夺萝北的土特产品,对皮张、药材实行“统制”,且组织山林队
大肆扑杀野生动物,掠夺式采集山产品使萝北的土特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土特产品经营和收购。50年代到60年代初,土特产品由农村供销合作
社经营,这时期年收购牛皮、狗皮、元皮、麝鼠皮、灰鼠皮3 000 余张,猴头几千斤,蘑菇上
万斤,五味子、黄柏、寄生、黄芪、平贝等药材万余斤。年收购额40余万元,获纯利 4万元。
为了加强土特产品的经营管理,1972年成立了萝北县土产公司,从此对土特产品经营采取了两
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条由县土产公司直接收购,一条由农村供销社代购。这一时期已察觉境内
山野皮张和药材逐渐减少,县政府便一面采取禁猎,又积极组织人工种植木耳、药材和养蜂。
开始时放木耳段只有几十万段,种药材只有 200亩,养蜂只有几百箱,经过几年实践,巨大的
经济效益,促使人们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涨,到1985年全县种植木耳段达 200多万段,仅环山乡
一个乡就达70余万段,木耳一次收入人均达400余元,超过了农业收入。种药材由200亩上升到
800余亩,从而保证了药材、木耳、蜂蜜收购经久不衰的发展势头,全部土特产品收购额达100
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