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粮行
第二章 粮食
第一节 私营粮行
据《萝北县通志调查录》记载“宣统二年(1910年)在县署辕门外江沿建一码头,为轮艘停
泊卸货之所,从富锦由粮商贩入粮食仅面粉一项一次卸下30万斤,价格昂贵”。由此即可断定,
清末萝北粮食不能自给,便有私营粮行为之集运经销。
民国18年(1929年)县城所在地兴东已有 5家私营粮铺,也是多从外地贩入成品粮出售。兆
兴则有丁香远和邵道山两家私营粮铺,他们均用畜力拉碾磨加工米面出售。
伪大同 2年(1933年)伪县公署迁往兆兴在此又有万顺粮铺、志成粮铺、永记粮铺、福泰粮
铺、三合粮铺 5家私营粮铺开业。伪康德八年(1940年)实行粮谷“出荷”取消了自由交易,对
私营粮行强行关闭,粮食均由当局设立的“大有粮栈”直接控制,出荷后佃户吃粮仅能维持最
低标准,稍遇灾害只能是糠菜半年粮。
光复后民主政府建立,在接收了官办粮栈的同时也支持私营粮铺开业,保证了粮食供应的
稳定。建国后的1953年11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
应的命令》,从此境内粮食开始执行由国家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的政策,结束了私营粮行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