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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用建筑

第三节 公用建筑




  解放前公用建筑甚简甚微,由于历经年久,故遗存无几。

  解放后,1945年县设房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用房屋的维修建造和管理。1951年秋,在
当时县政府所在地肇兴建成砖瓦结构的平房2 000平方米。县委、县政府各占用600平方米,卫
生院396平方米,食堂占240平方米,职工宿舍占164平方米,共计85个房间,其中:职工宿舍7
间,卫生院16间,县委、县政府各26间,食堂10间。1954年,县公署迁移凤翔镇,首次大规模
开建公用建筑,工程对象是原敌伪兵营所建的11栋砖瓦房,总计 162间,其中五栋84间,为县
委、县政府各系统,还有俱乐部、食堂、宿舍等为这次修建的主要工程。以东北币15.8亿元之
巨额,从当年7月筹备,8月10日开建,3个月竣工。1957年,建筑工程竣工面积为5 452平方米,
其中砖瓦结构的为1 900平方米,余者是土木结构的。1958年,建筑竣工面积为8 260平方米,
全部是土木结构的平房,当年又完成了农业大学,二师招待所、电影院、二楼饭店4栋2层楼的
建筑任务,共5 300平方米,也是本县首次建筑楼房。1961年,建筑竣工面积为 16 946平方米,
其中;有工业厂房4 308平方米,仓库2 630平方米,学校1 757平方米,医疗单位255平方米,
其他建筑7 996平方米,竣工投资额总计为35.3万元。

  1965~1977年,城镇建筑有较大的发展,基建竣工面积平均每年23 700平方米,其中,1974
年,施工面积为8 434平方米,竣工面积为5 629平方米,完成竣工投资额 72.69万元。1977年
施工面积17 657平方米,竣工面积5 941平方米,竣工率达34%,工程质量好于往年。建安总产
值达106.31万元,建安全员劳动率达4 725元/人,据全年抽查结果,单位工程都达到了合格水
平。同年 8月地区建委组织的全区质量检查联评中,检查了县社的办公室,水产的冷库,交通
的宿舍,进修学校4项工程,都在88分左右,接近优良标准,在全区质量评定名列第2名,受到
了地区建委质量检查小组的表扬。

  八十年代,城镇公用建筑主要为楼房,并全部实现砖瓦化。1981年,公用建筑进度较快,
完成竣工面积为13 245平方米,同年,房屋翻新172平方米,大修300平方米,中修 700平方米,
小修15 400平方米。1982年城镇公用建筑施工面积12 302平方米,竣工面积达12 262平方米,
投资额为144.8万元。1984年,城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106项,实际完成总投资额 610.6万元,
其中:完成国家预算内项目109.1万元,省自筹项目128万元,企业自筹项目20万元,翻新项目
152.4万元,零星土建项目155万元,其他项目46.1万元。据1985年统计,县城内公用建筑房屋
竣工面积总计为649 560平方米,其中楼房25幢,有2层楼12幢,3层楼9幢,4层楼4幢,总面积
为36 188平方米,还有各企事业单位自管的公用房屋4 500间,计162 000平方米。

   城镇房屋用途情况表
  表10—7 单位:平方米



   1979~1985年公产房维修情况表
  表10—8 单位:平方米



   城镇房屋(舍)结构比较表
  表10—9 单位:平方米



   历年较大建筑工程一览表
表10—10



  续表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