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公共设施

第二节 公共设施




  一、围 墙

  本县于1938年,日伪当局强行归屯并户后,便在各村屯抽农民出工,在村四周修土墙,上
窄下宽,高达丈余,墙外有壕,深六、七尺,城墙设东、西、南、北四门,并在 4个墙角筑有
炮台,各门设专人把守,以防“匪”患。解放初期,各村城墙,城门有的复修加固,短期利用。
建国后,地方安宁,城墙失去了作用,不再修复,随着住户的增多。各村城墙皆平复盖房,无
村里村外之分。

  二、办公室

  建国后,有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多为砖瓦结构的平房,村委会也有
土木结构的平房。还设有广播、电话。

  三、学 校

  建国前,各镇、村屯都是土木结构的平房,故教室的采光不佳,通风不良,冬冷夏热。使
学生的身心健康都受到影响。

  建国后,乡镇所在地的学校,多改建成砖瓦结构平房。三开门玻璃窗,通风明亮。操场宽
敞,有体育器材。而各村屯中学校初期主要是土木结构平房,从1980年后,逐渐改建为砖瓦结
构的平房。

  四、供销社

  建国后,供销社设于乡镇政府所在地,都是砖瓦结构的平房,是农村的商业中心。有些村
屯还设供销分社和代销店,形成了农村的商业网。

  五、厂 房

  1978年开始,各乡镇的综合厂、砖厂、油米加工厂、食品厂等都建了砖瓦结构的宽敞的厂
房。

  六、机 库

  70年代后,各村屯普遍使用拖拉机和其它机械,为了保养好机械和车辆,各村屯都修建了
机库,机库多为砖瓦结构的宽敞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