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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十三篇 政党社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萝北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早期地下活动

  中国共产党在萝北县的活动,开始于20年代末期。

  民国17年(1928年)中共中央特派员李宁到七号屯(今鹤岗市新华车站附近)发展党组织。不
久,到萝北县鸭蛋河、七马架一带发展了一批列宁主义青年团团员,当时简称 C.Y,参加者有
裴敬天、宋明善、宋臣振、朴成哲等,不久建立团支部。1929年李宁受中共汤原县委指示,再
次到七马架、鸭蛋河一带活动,成功地组织了一次抗租斗争。

  中国共产党党员、朝鲜族人崔石泉(庸健)在参加广州起义失败之后,于1928年疏散到东北,
后到汤原县及萝北县梧桐河一带活动。崔率领蔡平、李春满、张秋(外号大个子)等,住在梧桐
河西屯金成刚家,在屯内办了一所小学,在学生中宣传革命道理;以学校为阵地,相继组成农
民协会、妇女救国会、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从中发展了一批党员、团员,建立了萝北县第
一个党支部,属中共汤原县委领导。党员有裴治云、金成刚(女)、刘泽民、崔桂福、李英华、
金成浩(参加抗联后改名马德山)。在党支部组织领导下,群众热情甚高,正拟组织武装暴动,
因上级未批准而停止。1932年松花江洪水泛滥。田园庐舍,悉被淹毁,村民被迫迁移,梧桐村
党支部亦随之撤销。民国20年(1931年)中共汤原县委改为中共汤原中心县委,所辖区委之中,
包括萝北县鸭蛋河区委,由周云峰担任区委书记。北满省委特派员冯仲云于1932年秋到鸭蛋河,
与周云峰筹建苏维埃政权,因故失败,周云峰暴露了身份,被迫转移、区委书记职务由家住七
马架的李凤林接任。到1933年秋,鸭蛋河区委已发展党员32人,建立4个支部。

  1934年2月8日,李凤林领导鸭蛋河区委配合汤原游击队,巧妙地收缴了伪凤凰保自卫团的
全部枪械,使游击队声威大震。缴械之后,为预防敌人报复,上级决定把李凤林全家搬迁汤原
县太平川,巳暴露身份的党员也相应转移。鸭蛋河区委从此终止其活动。

  1937年,中共汤原中心县委改组为下江特委,萝北县接受辖于特委的中共绥滨县委领导,
该县党员不时活动于兆兴、三间房、凤凰、梧桐河等地,但萝北县没设立党的基层组织。1938
年 3月15日,日伪发动“三·一五”大搜捕,下江特委及所属市、县党组织,均遭到严重破坏,
大于批党员被捕,从此,萝北县党员活动停止。

  二、中共萝北县委

  1945年11月下旬,中国共产党合江省工委富锦地委派刘玉任萝北县委书记兼县长,驻肇兴
镇。当时处于战争环境,党组织未公开,刘玉的一切活动均以县长身份出现。1946年5 月,刘
玉去职,继任者为邵万财。1946年10月邵万财殉职之后,刘忠民于1947年3月接任。9月,刘调
回合江省。10月,方锐、白如海率民运工作团进驻萝北。该团行使县委、县政府的职权,但未
建立县委,仅团内建有党支部,由副团长白如海兼任支书。此时,党的组织活动,仍未公开。

  民运工作团领导萝北人民胜利完成土地改革之后,于1948年 7月12日在肇兴镇公开组成中
国共产党萝北县委员会,白如海任书记,下设办事机构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县委编制扩大,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人。1956 年5月至1963
年 8月设书记处,原书记称第一书记,有时增设第二书记;原副书记称书记处书记。“文化大
革命”开始不久,“造反派”夺权,党组织活动瘫痪。1968 年3月成立萝北县革命委员会,至
1969年 3月始成立中共萝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领导人称组长、副组长,行使与县委书记
相同的职权,直到1972年 3月召开中共萝北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才选举产生中共萝北县委,并
相继恢复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办事机构。此后,县委下设的办事机构,随着客观形势
的需要而有所增加或减少,如1984年1月增设老干部局;1984年3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
共萝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为副县级单位;1985年将档案馆划归县人民政府档案局。

   中共萝北县委领导人更迭表
  表13—1



  续表13—1



  续表13—1



   县委办事机构演变表
  表13—2



  三、基层组织

  日本投降之后,中国共产党在萝北县新发展党员而建立起来的第一个支部委员会,是1948
年 1月17日在萝北区秘密发展起来的农村联合支部。当时有党员13人,分散在一屯、四屯、莲
花屯等 6个屯。到夏锄时发展到25人,在徐家屯、卢家屯、莲花屯、一屯、四屯均建立了党支
部,加上原机关支部,共有7个支部。1948个7月土地改革全面结束,公开组成中共萝北县委之
后,在萝北、凤翔两区成立了区党委会,1949年增设镇东区党委会。1950年9月8日精简机构,
萝北区党委机构并入县委,只保留其名称。1953年撤销3个区党委,成立10个村(其中一个朝鲜
民族自治村 )党支部委员会。1954年农村39个自然屯,80%以上有党员,农村党员数增至109人。
县直单位已建立机关、政法等 4个党支部。1956年改村为乡,撤销10个村党支部,成立13个乡
(镇)党的基层组织,计1个镇党委、8个乡总支部和 4个乡支部。此外还有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
位党支部23个。是年,京、哈、佳 3市青年垦荒队和河北省、山东省青年与移民相继到县开垦,
各垦荒点亦建立党支部。1958年 4月以后,县境内陆续建立了地方国营萝北农场,中国人民解
放军预一师农场、预七师农场、国营江滨农场、萝北修配厂、萝北农业大学等单位,这些单位
均建立了党委或总支,接受县委领导,其中预一师农场、预七师农场、江滨农场接受合江农垦
局党委双重领导。1958年10月,撤销各乡(镇) 党委、总支,在13个作业区(始建为17个,11月
合并为13个)建立13个党委,加上县直各单位9个党委,全县共22个党委,下属支部126个。1963
年撤销各作业区党委,成立肇兴、团结、凤翔3个公社党委和江滨、军川、名山、延兴、青年5
个农场党委,县直属单位5个党委、5个总支,全县共18个党委(总支),辖支部 189个。此后政
区相对稳定,基层党组织无大的变动。1966年,各级党组织遭“炮打”而瘫痪,1970年开始恢
复,到1972年底,除少数基层组织尚末恢复外,已恢复党委(总支)12个(原所属之5个农场党委,
在1968年9月划归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二师管辖),支部132个。进入70年代之后,新建5个公社,
好名山、奋斗、尖山、苇场、莲花,1981年以后,又新建 2个乡镇,即鹤北镇、东明乡。在建
立公社、乡镇的同时,即成立了公社、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的党组织,在1980年11月撤销除
机关、公安、武装部、林业4个党委之外的各科、局党委(总支),建立5大系统党委:工交党委、
农业党委、财贸党委、文教卫生党委,县直属机关党委,到1981年11月,又撤销 5大系统党委,
恢复各科局党委(总支)15个。此后。基层组织无变化。

   几个年份党的组织情况表
  表13—3



  续表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