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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

第十四篇 政权政事

第一章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节 县人民代表会议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1953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公布之前,萝北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由中共萝北县委同全县各界人士协商所组成。自1950年1月至1953年3月,共召开 3届10次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巩固地方政权,促进经济建设,均起到了良好作用。

   历届县人民代表会议简况表
  表14—1



  续表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