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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至1985年共召开 9届27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
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各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各乡镇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乡镇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乡长、镇长和副乡长、副镇长。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简况
  表14—2



  续表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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