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建院初期,信访工作由一人兼管。1959年共收到人民来信 110件,其中要求离婚31件,债
务20件,请求20件,检举贪污、强奸、盗窃 6件,其它25件,来访17件。1963年受理来访21件。
1964年受理来信来访25件,检举内部职工贪污侵吞公共财产 3件,控告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
部违反政策5件,不服政法机关处理申诉的4件,医疗事故 2件,其它民事纠纷11件。上述案件
转有关部门处理的17件,由检察院直接或联合处理的8件。1981年共受理56件,处理的7起控告、
申诉案件中,多数是“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错案。
1980—1985年受理控告申诉案件情况表
表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