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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福利厂

第三节 社会福利厂




  为了安置城镇部分有劳动能力的盲聋哑残人员和优抚、救济对象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从而既为国家创造财富,节省民政事业费的开支,又增加民政对象的个人收入,减轻他们的家
庭负担,1959年 1月,首先办起一个麻绳加工厂,主要为粮库加工缝麻袋和扎麻袋口的麻绳。
4月,办起一个木器厂,承做家具和宣传栏等。7月,接收张乃滨的洗染店和周海清的修鞋铺。
9月,办起了社会福利被服厂。共吸收工人23名。福利厂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自负
盈亏,工资为记件工资,民政局指定一名科员负责此项工作,单独配一名会计管理福利厂的财
会工作,其经济状况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60年,根据县政府指示将凤翔镇的鳏寡孤独及
残疾人员和有牛有车不能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单干户组织起来,在第一中学西侧成立一个老头
队,将单块地连成片,以种菜为主,共有土地8垧,牛17头,花轱辘车5辆,胶车 1台,老头19
人,能劳动的11人,蔬菜自给有余,还可以解决部分口粮和牛饲料,参加劳动的有牛有车的每
户每月收入40~45元,不能劳动的养起来,经费不够由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济费中给予补贴。1962
年搞退赔,凡是能劳动有牛有车的户退出老头队,将牛车赶回家单干;不能劳动的 8人,由民
政局养起来,变成了养老院。土地由民政局经营,解决养老院、民政局干部和福利厂职工吃菜
问题。1966年 7月,进行社教运动,又值“文化大革命”开始,批判民政部门搞福利生产是不
务正业,于是麻绳厂、木器厂、修鞋铺、洗染店便自消自灭。1985年,根据民政工作改革精神
在省企办的大力扶持下,成立“萝北县社会福利塑料厂”,现有厂房 200平方米,人员20名。
其中:聋哑残人员7名,占生产人员的35%。实现了当年筹建当年投产的效果。它为萝北县地方
工业填补了一项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