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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扶贫

第三节 扶贫




  从1979年开始,根据农村贫困社队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因人因地制宜,扶持养殖业、种
植业或其他副业,帮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具体作法:每年从农村社会救济款中抽出40%
作扶贫款,计 1.4万元,救灾款用于有灾救灾,没灾扶贫,每年全县从救灾、社会救济款中抽
出2~3万元用于扶贫。从1979年到1984年 6月共拿出扶贫款13万元。1985年县民政局向县农业
银行支付“补息贷款”利息1.11万元,换取“补息贷款”13.2万元,从救济费中提取 1.4万元,
救灾款中提出4.7万元,共计19.3万元,投放给10个乡、镇,30个村,357户贫困户。经过一年
来的工作,有230户脱贫,占扶持户的64%,致富户46户,占扶持户的 13%。是年,还利用“补
息贷款”4万元,扶持4个经济实体,安置“双扶”对象29 户,30人,全年创产值8万元,利润
达2.55万元。人均收入850元。此外,还发动各部门、各方面扶贫。财政局拿出5万元帮助贫困
户购买种子、化肥、支付机耕费。农业局采取春借秋还的办法,拿出 6.5万斤大豆种子扶持70
户贫困户,又从行政经费中挤出1 000元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猪。水利局拿出2.8万元,帮助贫困
户打机井8眼发展水稻生产。种子公司赊销种子20万斤帮助贫困户春耕。县联社赊销化肥4万斤,
农药1.5万斤,木耳菌2万瓶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外贸局预先支付贫困户 1.6万元买80吨海盐,
扶持贫困户采山蕨菜。团县委组织团员青年成立68个包耕互助组扶持 700户贫困户搞春耕。妇
联发动全县73个村妇代会,包了89户贫困户,当年实现脱贫的70户,占扶持户的 78%。县科协
组织各学会、协会举办科技培训班20次,培训贫困户5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