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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烈士陵园管理

第三节 烈士陵园管理




  1946年10月,中共鹤立中心县委委员、萝北县委书记兼县长邵万才,合江省军区独立十二
团政治部主任胡慧良,中共鹤立中心县委派往萝北工作团领导成员、萝北县委组织部部长兼副
县长项秀田,为捍卫萝北县人民政权英勇牺牲。烈士牺牲后,因战争年代,他们的遗体由当地
人民分别临时安葬在现凤翔镇林业局和名山木材厂附近。到1970年,三座坟墓都只剩一小土包。
为悼念烈士,教育后人,是年4月5日,县革命委员会将三烈士的坟墓集中迁到凤翔镇西郊一公
里处,现汽车修配厂西侧的烈士陵园。三烈士坟墓,因当时经费有限,修建粗糙,未设专人管
理和维护,1985年7月,县民政局从正常事业费中支出2万元,省民政厅拨款 1万元,县财政局
拨款2万元,重修烈士墓。烈士陵园占地4 000余平方米,四周是乳白色铁栅栏,正面一座双层
平台大门,显得端庄肃穆。墓前的纪念碑是高 2米,宽80公分,厚50公分的淡青色的大理石,
正面右上方刻有三烈士姓名,正中刻有“革命烈士纪念碑” 7个大字,金光闪闪,背面有原中
共萝北县委书记李清智书写的碑文。栏内四周栽植两行整齐的松树,碑后墓前生长着 4棵高15
米以上的青松,整个墓地庄严肃穆,幽静雅观。现设有专人看管和维护。每年清明节,县城各
中小学师生,机关干部,群众团体都前来祭扫烈士墓,瞻仰烈士墓碑,缅怀烈士业绩,寄托哀
思,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1984年宝泉岭农管局在宝泉岭修建起赵尚志烈士纪念碑。1985年省民政厅拨专款在宝泉岭
修赵尚志烈士纪念馆,设专人管理。

  1985年11月10日,县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对革命烈士牺牲地建立标志的统一规定,在宝
泉岭农场20队村东头,靠近哈萝公路的北侧立起一座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赵尚志烈士牺牲地的
纪念标志。整个标志是块高 2米,宽70公分,厚40公分的淡青色大理石。原黑龙江省省长陈雷
在纪念碑正面亲笔题了“铁骨忠魂”四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