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七篇 劳动人事
第一章 劳动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国后,劳动工作一直由县民政部门主管,内设一名工作人员。1955年3 月,劳动工作由
县计划统计科管。1957年 1月,随着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设立县人民委员会劳动科、人事科。
1958年,劳动科改为劳动局,人事科改为人事局。1959年 1月,机构调整,劳动局与人事局合
并为劳动人事局。1961年 1月,根据工作需要,恢复了民政劳动局。同时,单设人事局。1963
年 3月,人事局改为人事监察局。5月,又单设劳动科。1964年1月,劳动工作纳入县计委负责。
1966年5月,劳动人事办事机构瘫痪。1968年3月,成立县民政劳动革委会。 8月,人事监察局
与组织部合并办公。1970年,县民政劳动革委会改为县革命委员会民政劳动科,下设安置办。
随着工作范围扩大,1972年 5月又单设劳动科。安置办从民政劳动科分出后,成立县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办公室。1973年11月,成立县城镇劳动力调配站,属劳动科。1974年1 月,恢复成立
人事科。知青办改为中共萝北县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0年 9月,劳动科与知青办合
署办公。1982 年7月,知青办和劳动调配站合并,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1984年 1月,劳动科
改为劳动局。2月,人事科改为人事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