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事第一节 干部来源 一、从历次运动中选拔
解放初期,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数不多,除从富锦派来一部分干部开展工作外,尚留用
部分伪满职员从事工作。不久,这些留用的职员多数逃跑或被淘汰。由于县内干部缺乏,政府
本着“人尽其才”“任人为贤”的原则,在建政、剿匪、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
运动中,选拔录用了一批干部,这些干部为本县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
50年代到70年代,在支边、垦荒、干部下放、上山下乡等运动中,选拔了一大批干部,充
实了干部队伍。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队伍受到很大破坏,特别是领导二:二部遭受严重的挫折、迫
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项干部政策得到了落实,一大批有经验的干部重新走上工作
岗位。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逐步落实,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1983年至1985年选拔吸收干部20名。除此以外,1984年至1985年从参加国家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未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招收了28名干部,充实到工商、物价、税务、公
安部门,法院还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通过文化考试择优招收了4名法警。
二、以工代干转正
1979年,根据省委1978(73)号文件精神,在对“以工代干”人员进行了全面整顿后,将608
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4年,根据黑人联1983(25)号文件精神,将以工代干 336人转为国家
正式干部。1982年、1984年有8名户籍警、刑警、治安警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三、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1958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军官及志愿军归国部队的官兵2 582人先后转业来本县境
内建立了预一师农场和预七师农场,部分官兵充实到县营萝北农场。这部分转业官兵,大多数
在1962年12月场、县分设时,离开本县,归农场管理。留在本县的转业军官,则成为本县干部
队伍的骨干。1958年,信阳步兵学校、北碚步兵学校,通讯预校和泸州干部学校的教官、学员
整编后,大部分人员来本县垦荒,其中:信阳步兵学校教官148人,军士340人。这批老军士,
至1985年末,绝大部分已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75年至1985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5人,其中:
团职3人,营职10人,连职10人,排职2人。
四、接收大、中专毕业生
从1966年开始接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到萝北工作,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大多数被分配到技术岗位,充实了基层的干部队伍。接收情况详见下表。
几个年份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情况表
表17—4
五、推选乡镇干部
为了解决农村干部缺额问题和促进农村工作的开展,本县从1981年开始实行由农民群众推
荐,择优选拔乡镇干部的制度。被选用的人员与所在乡、镇签定“干部招聘合同书”。录用后,
他们不改变农村户口和粮食关系。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干部的待遇。组织、人事部门对所聘人
员定期进行考察,胜任工作的,可续签合同连任,不胜任或本人申请解除合同的,经批准,可
回去当农民。详见下表。
乡、镇选聘合同制干部情况表
表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