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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二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仍沿袭前清旧制保留卡伦。民国3年(1914年) 8月,又增设6个卡伦:云兴镇、
延兴镇、兆兴镇、陆兴镇,高家屯和由观都金矿局直接领导的嘉荫卡伦。为加强治安,又增设
巡警两处,县署所在地兴东设巡逻队,官警12人;县佐所在地绥东设骑兵巡逻队,官警12人。

  民国元年(1912年)垦务一营改编为黑龙江第五路步兵第四营,其任务为戍守边疆,保卫商
民,防辑盗匪。主官仍称管带,少校秩。民国3年7月改番号为黑龙江陆军第一师步兵第一旅第
一团三营,主官改称营长,军阶少校。该营营部驻县城,余部分驻温和镇(今逊克县北)、佛山
镇、宝兴镇、延兴镇、兆兴镇、高家屯和陆兴镇等 7处,各地均由一名连长和或连副指挥,士
兵多者28人,少者10余人,总兵力163人。民国7年(1918年)萝北驻军番号为黑龙江省陆军骑兵
第七团第二营,分驻于县城,延兴镇、兆兴镇、鸭蛋河镇、宝泉镇、孙船口镇、太平沟镇、佛
山镇8个区级政府所在地。

  民国21年(1932年) 5月黑龙江省陆军三旅五团①进驻萝北,团长刘斌率团部及第三营十一
连驻县城兴东,营长王梦九率三营营部及所属第十连、第十二连、机枪连、炮连驻兆兴。官兵
均佩红袖标,上书“天良救国,誓死杀敌”8个大字,以示抗日救国决心。同年6月8日(农历端
午节)刘斌率团部移防兆兴。8月,步兵第七团在团长徐询率领下驻防太平沟、梧桐河,后移驻
兆兴。刘斌驻萝期间,将几股土匪收编,“永好”编为十三团,由原首领郝某任团长;“三江”
编为十二团,由原首领赵某任团长,均住兆兴一带。此时,五团扩编为第五旅,刘斌为少将旅
长兼黑龙江省陆军左翼指挥部总指挥,下辖五、七、十二、十三等 4个团。《萝北县事情》有
如下记载:“从民国年间到大同元年,马占山的部下刘斌率领三千余人,盘踞萝北、绥滨、汤
原、自称“北军”。年底,刘斌带领妻室、亲信去苏联,其部属各行其是:徐询率七团单独行
动,十三团,十二团自行溃散,王梦九率三营自称“老五团”经鹤岗,欲奔热河省,到汤原后
被日伪收降。

  ①五团在“九一八”事变前驻鹤立多年。1931年调赴齐齐哈尔作战,1932年回防鹤立,鹤
立人民在日军大举入侵之际见到驻此多年的五团,称之为“老五团”。萝北人民亦如是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