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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兵

第三节 民兵




  一、组 织

  萝北县民兵始建于1947年冬土地改革运动中,为使土改顺利进行,特在农会领导之下设立
农民自卫团,由各村贫雇农中的部分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的青年充任团员,其职责为巡逻、
放哨、盘查行人、防范土匪等。农民自卫团无全县统一组织。土改结束,农民自卫团自行解散。

  建国初期,在县武装部的统一领导下于1950年组建自卫队,全县有队员 1 000人,其中模
范自卫队员 100人。1951年改自卫队为普通民兵、模范自卫队为基干民兵,并在各村成立中队
(连),下辖分队、小队。1956年 8月改村为乡,民兵组织设大队部(营),下辖中队、分队、小
队。1958年10月萝北人民公社成立,组建了萝北民兵支队,下辖团、营、连、排。次年,改支
队为萝北民兵师,相沿至今。

   几个年份民兵组织状况
  表18—5



  二、训 练

  为了提高民兵素质,从组建民兵之日起,每年均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军事训练,对排、连
级干部进行民兵技术,战术基础课程教育,使之能指挥排、连的实际战斗。对民兵的训练由各
乡(公社)组织实施,科目有射击、投弹、战术(破袭战、伏击战)等。从70年代起,增加打坦克
训练。训练期限以不影响工农业生产为前提,干部每年参训15~20天,民兵每年30~40天,专
职武装干部的训练,由合江军分区组织实施。

    几个年份民兵训练情况表
  表18—6



  三、重大活动

  萝北县民兵在军民联防保卫边疆和抗洪抢险等重大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突出者有:

  1963年10月20日,十几名苏军士兵在一名大尉军官指挥下登上我大江通,毁坏渔民用具,
殴打渔民,烧毁渔房。渔民奋起抵抗。苏军于天黑时撤离。21日晨,苏军炮艇运载50多名官兵
再次强占大江通。肇兴公社、江滨农场组织200 多名基干民兵,机智勇敢地登上该岛,进行说
理斗争。苏军理屈词穷,不得不撤出该岛,此后再未窜扰该岛。

  1969年珍宝岛自卫反击战之后,全县境内所有的党政军民统一组成萝北县军民联防指挥部,
实行以军队和民兵为骨干,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军民联防网,确保边境安宁。沿边各乡公社做
出了显著成绩。太平沟公社兴东大队民兵连武装排,从1969年到1982年,13年中坚持劳武结合,
白天一边生产,一边执勤,夜间集体住宿,站岗巡逻,先后捕获内潜外逃分子各 1人,多次获
省、地、县先进集体称号。1978年 9月该排代表孔令臣出席沈阳军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个人
代表会议,武装排荣获“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

  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全县民兵积极备战,修筑各种指挥所、街堡、炮阵地、掩体、
猫耳洞、交通壕,组成武装民兵营,随时准备调遣。

  在历年发生的重大灾害中,民兵总是走在救灾的前列。1984年秋,黑龙江水位超过历史最
高纪录。从8月16日起到24日水位开始回落为止,参加抗洪抢险的民兵2 200人,八天八夜,坚
守岗位,哪里出现险情,民兵首先开赴哪里,为战胜百年不遇的特大洪峰,立下了功劳。

  四、国营农场民兵

  境内国营农场从成立之日起就有民兵组织,受县兵役局领导。1958年以后,接受上级农垦
部门和县武装部双重领导。兵团撤销后直接受上级农垦部门党委、人民武装部的领导。

  1958年县场合一之后,“大办民兵师”,9个分场(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
二分场)建有5个团,1个营,民兵总数8 005人,配有驳壳枪、步枪、冲锋枪、迫击炮等旧杂武
器800余件。1963年成立萝北分局以后,各农场均建立民兵团,总兵力达 15 441人。1976年兵
团改制之后,大力开展民兵“三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政治落实)工作,实行劳武结合,
使民兵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民兵组织除分为普通和基干之外,还建立了民兵应急营和民兵
游击营,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全县的建设和保卫工作,如抗洪抢险,扑灭山火,
边境斗争等,均做出了重大贡献。

    几个年份国营农场民兵统计表
  表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