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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馆(站)

第一章 文化设施

第一节 文化馆(站)




  1953年,建立县文化站 1处,由县广播站干部兼做文化站工作,利用广播、幻灯、黑板报
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全县图书流通工作。1954年10月,文化站与广播站一起由肇兴
迁至凤翔,其站舍为 3间草房,位于现第三百货商店后院。1957年10月,在文化站的基础上,
建立县文化馆,配备6名干部,组织辅导全县业余文化活动。馆舍为面积224平方米的砖墙草房,
位于现农业银行凤翔储蓄所。1963年,旧址草房因年久失修,被扒倒重建,面积仍为 224平方
米,系砖瓦结构。1985年末,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西侧与县图书馆合建三层楼新馆舍,文化
馆面积为620平方米。是年,文化馆编制10人,设辅导、美术、创作、财会4个组。

  从1980年起,各公社(乡、镇)先后建文化站。到1985年1月9日,全县11个乡镇,有9乡1镇
建立了文化站。其中:国办文化站3个,其余为民办国助,10 个文化站站员正式列入编制。

  随着农村三级文化网的建立和文明村的建设,农村大队(村)文化室也陆续建立起来,1985
年末达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