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古迹
第三节 古迹
萝北县境内,经考古调查,目前仅发现位于团结砖厂的隋末唐初的靺鞨墓地。墓地在砖厂
西部一沙漫岗上,北距县城凤翔镇约10公里。1978年发现。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于1983年
9月4日~9月15日发掘。发掘墓葬10座,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长1.6~2.8、宽 0.8~1.6米不
等,在5座墓内发现生土台,上置陶罐。只有1座墓(M1)于侧壁底部一端掏有小龛,内置猪头一
个。没有发现明显的葬具痕迹,只有一些零碎的木炭。值得注意的是,所发现人骨均为头骨和
肢骨,这可能反映了二次葬的习俗。10座墓中,有9座是单人葬,头向东南,以8号墓为例,长
2米,宽1米,北有生土台,上置4个陶罐,墓底东南一端有一人头骨,周围发现串珠 10粒,头
骨之上放一小陶罐,罐上盖一小陶钵。墓底中部发现铁带卡和铁削各 1件,以及一段下肢骨。
另一座(M2)是双人合葬。随葬器物有陶、铁、铜、石、料器等(包括采集的),其中陶器53件,
除1件陶饰外均为容器,有大罐、小罐和钵3种,均为手制。铁器19件,系锻制而成,有刀、削、
带卡、钩、矛、马衔和铠甲等,不见生产工具。铜器 1件,为一铁刀之柄,外面还缠有皮子和
线。还有磨刀石1件和石、料器制的串珠等。除上述随葬品,还有以猪头随葬之习俗,7号墓中
竟随葬9个个体之多。省文物考古专家认为,此类墓葬的发掘在黑龙江省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