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学校卫生
第五节 学校卫生
60年代萝北中学设医务室,配有专职校医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县防疫站有计划的对学生
进行体检和对症投药。1979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以后,
镇内中小学逐步配备了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县防疫站,同时设专人负责指导学校的卫生
工作。组织保健教师在职学习儿童少年卫生专业知识。1983年,组织保健教师学习半年时间的
医学基础知识。1985 年,镇内的3所中学均配备专职校医,小学,配有专职保健教师 4名。乡
村中学8 所,均配有专职保健教师。肇兴和团结 2所中心校配有专职保健教师,其他小学有兼
职保健教师7人。村办小学77所,尚无保健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