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体育器材 一、专业体育器材
解放初期,专业体育器材,数量很少,多为简易木制品,有单双杠、篮球架等。1958年,
县体委成立后,积极开展国防体育,购入小口径步枪15支,双筒枪3 支、摩托车一辆。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小口径步枪、双筒枪,摩托车都移交给县武装部。其他体育器材,也遭
到严重破坏和丢失。1977年以后,开始对体育器材进行维修和增添一部分体育器材。有合乎标
准的双杠、篮球架、排球架、乒乓球台、木马、跳箱等,可以开展专项体育活动和供竞赛使用。
1985年,县体委共有篮球架3副、排球架1副、乒乓球台4个,冰鞋20双、滑雪板50副、台球板1
个。
二、学校体育器材
1949年,学校仅有自制的单双杠、篮球架等。以后,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各校都购置了
部分简易器材。1958年,萝北中学(现一中)和县城小学(现第一小学),增置了木制的单双杠,
滑梯,跳板、跳箱和各种球类。1962年以后,为了解决教学的需要,又增添了一些体育器材。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闹革命”,大部分体育器材遭到破坏。1977年开始,陆
续增添了各种体育器材,并向联合器械方向发展。1985年,县属各类中、小学校,共有篮球架
21副,其中城镇11副,农村中小学10副。排球架12副,其中城镇7副,农村5副。各种冰鞋冰刀
800 余双。尚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铅球、铁饼、标枪等设备。城镇中、小学和乡
镇中心校及朝鲜族学校,还有足球和小足球。农村有些学校,自制了一些土器材,如平衡木、
跳板、单双杠等,既经济也适用。
三、群众体育器材
为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工作,建国以后,各机关和较大的事企业,单位都备有篮球架、排球
架、乒乓球台等器材。1985年共有篮球架25副,排球架8副及其它器材。
几个年分专业体育器材情况表
表22—1
1985年学校主要体育器材情况表
表22—2
续表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