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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育器材

第二节 体育器材




  一、专业体育器材

  解放初期,专业体育器材,数量很少,多为简易木制品,有单双杠、篮球架等。1958年,
县体委成立后,积极开展国防体育,购入小口径步枪15支,双筒枪3 支、摩托车一辆。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小口径步枪、双筒枪,摩托车都移交给县武装部。其他体育器材,也遭
到严重破坏和丢失。1977年以后,开始对体育器材进行维修和增添一部分体育器材。有合乎标
准的双杠、篮球架、排球架、乒乓球台、木马、跳箱等,可以开展专项体育活动和供竞赛使用。
1985年,县体委共有篮球架3副、排球架1副、乒乓球台4个,冰鞋20双、滑雪板50副、台球板1
个。

  二、学校体育器材

  1949年,学校仅有自制的单双杠、篮球架等。以后,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各校都购置了
部分简易器材。1958年,萝北中学(现一中)和县城小学(现第一小学),增置了木制的单双杠,
滑梯,跳板、跳箱和各种球类。1962年以后,为了解决教学的需要,又增添了一些体育器材。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闹革命”,大部分体育器材遭到破坏。1977年开始,陆
续增添了各种体育器材,并向联合器械方向发展。1985年,县属各类中、小学校,共有篮球架
21副,其中城镇11副,农村中小学10副。排球架12副,其中城镇7副,农村5副。各种冰鞋冰刀
800 余双。尚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铅球、铁饼、标枪等设备。城镇中、小学和乡
镇中心校及朝鲜族学校,还有足球和小足球。农村有些学校,自制了一些土器材,如平衡木、
跳板、单双杠等,既经济也适用。

  三、群众体育器材

  为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工作,建国以后,各机关和较大的事企业,单位都备有篮球架、排球
架、乒乓球台等器材。1985年共有篮球架25副,排球架8副及其它器材。

   几个年分专业体育器材情况表
表22—1



   1985年学校主要体育器材情况表
表22—2



  续表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