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球类运动
第四节 球类运动
一、篮 球
解放初期,只有机关和学校的极少数干部和教师打着玩,没有正式比赛活动。1954年,开
始篮球比赛,此后每年春、秋两季,由各单位组成篮球队,参加本系统举行的比赛,从中选出
优秀队员组成代表队,参加县举办的甲、乙、丙三级篮球选拔赛,然后再从甲级队员中选拔县
代表队,经集中训练后,参加省、地组织的篮球比赛。1974年,获合江地区小男篮冠军,小女
篮第3名。同年代表合江地区出席省比赛,获得小男篮第4名。1980年,小女篮参加合江地区少
年比赛中获得第2名。1982~1984年,县成年女子篮球队连续获得合江地区3届冠军,被县妇联
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1984年参加合江地区在宝清县举办的成年篮球赛,男队获得第 2
名。1985年,参加佳木斯市举办的职工篮球赛,女篮获第3名。
二、足 球
新中国成立后,一般每隔1年举行1次全县足球运动会,每次参加比赛的有工人、教师、学
生和部分机关企事业的职工,还有朝鲜族的农民。每次参加运动会的人数达 1 000多人,运动
员 200多人。朝鲜族足球联队,多次参加比赛,都获得冠军,并多次代表萝北县参加合江地区
黑龙江省和足球运动会,亦分别获得冠军和第 2名。1964年,县男子足球代表队,参加省举行
的男子足球比赛中获得第2 名。1974年,又获得合江地区小足球比赛的冠军。1985年,县青、
少年足球队,一直保持地区足球赛的前3名。
三、乒乓球
1959年,萝北县少年男子乒乓球代表队,首次参加合江地区举行的少年乒乓球比赛,获得
团体总分第 2名。60年代以后,中、小学校的乒乓球运动,更加普遍,很多学校,班班有土乒
乓球台,人人有拍有球,水平提高很快。1974年后,连续 3年荣获合江地区团体冠军,并多次
代表合江地区出席省乒乓球比赛,曾一度在省比赛中,打出了合江地区历史最高水平,获男子
团体第3名。1980年以后,乒乓球运动成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