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篇 环境人口
第一章 环境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4年 3月,设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为副局级地方事业编制单位,隶属县城乡建设环境
保护局。1988年11月,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环境保护局,列为县政府序列。1989年 5月,设立
排污收费站,核定编制 2人。1990年,环境保护局核定地方事业编制11人,内设机构有秘书股、
管理股、自然保护股。下设环境保护监测站(省定地方事业编制6人,人员从机构超编中调剂解
决),排污收费站。1999年4月,成立环境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 4人,成员5
人。
2002年 3月,机构改革,将环境保护局与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县国土资源
环境保护局。将环保业务编入局综合股,称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下辖副
局级地方事业单位。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核定编制20人。其中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
站各10人。实际上原环保局工作业务、人事、财经等仍在独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