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
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
1982年,省林业、水产部门及县农业区划办调查,本县有鸟类149种,鱼类 51种,兽类24
种,两栖爬行类7种,虾贝类5种。由于人们的狂捕滥猎,野生动物急剧减少,进入九十年代,
许多野生动物已经绝迹或濒临绝迹,就连最为繁多常见的雉、兔、刺猬、云雀(纳卵儿)、白腰
杓鹬(油拉罐子)等也难得一遇。1991年春,本县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一名小学生在县电
台、电视台发表 《孩子们的呼吁》一文,希望人们关爱动物,保护鸟类。 1993年,宣传贯彻
《野生动物保护法》。县政府制定相应的《野生动物保护暂行办法》,并召集公安、林业、环
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连环湖、新店林场等自然保护区和集贸市场、野味饭店进行搜查
和检查,打击猎捕和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并在重点林区悬挂鸟巢招引益鸟。当年,收缴
猎枪8支,狩猎用汽车两台,罚款800元。县财政局汽车驾驶员徐某在烟筒屯丹顶鹤自然保护区
枪杀枪伤丹顶鹤各1只,被当地村民举报,经法院审理,判处徐某有期徒刑2年。1994年~1995
年,仅新店林场一地就查处盗猎案件33起,收缴猎枪20余支。1996年,公安部门全面收缴民间
枪支,包括猎枪、小口径枪、汽枪等,从而使盗猎现象得以遏止,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逐渐恢
复。零星使用公用枪支、粘网、猎狗等工具捕杀野生动物及搜寻鸟蛋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但
是,人们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意识不断增强,成为主流。1998年,白
音诺勒乡长合村的李万杰老人自发承担起保护树巢苍鹭群的义务。2000年,绿色草原一带野凫
也移巢上树,很少有人干扰。2003年,县城天湖公园甚至出现鸥与人近距离接触而不惊扰的局
面。雉、兔之类也屡屡显现于草原、森林之中,不再罕见。
附:树巢苍鹭群
1982年,长合村村民李万杰于村西营造“扶贫林”,栽植杨树 1 000余株。树长高后,鹊
雀陆续在此片林中筑巢200多个。1997年春,长合村南4万亩湖泊干涸,苇草枯死,数百只苍鹭
失去筑巢繁育后代的基地,于是上树与鹊争巢。经过年余争斗,鹊雀被悉数逐出,杨树林成为
苍鹭的家园。之后,南湖再次充满水,“霞波鹭影”成为长合一景。苍鹭最多时达 340只,使
用鸟巢173个。
李万杰喜爱苍鹭,认为是有灵性的吉祥之鸟。从1998年开始,他将苍鹭群变化情况时时记
录下来,修补破损的鸟巢,包扎落地受伤的雏鸟。制止儿童上树掏蛋,甚至面对持枪偷猎者的
威胁也不退缩,直至将偷猎者赶走。他将死鹭的遗羽和偷猎者的弹壳都保留下来,经常拿给来
访的人看,以表达他对苍鹭挚爱和对偷猎者的愤慨。杨树的树龄已20余年,早已成材,个别树
木老化枯死,家人提议将其砍伐出售,李万杰竭力反对,怕苍鹭失去这个家园。考虑到树龄老
化,风折树枝易发生损巢伤雏情况,他在林中及其附近续植杨、柳 1万余株,希望将来替代老
树支撑鸟巢。但是,人们仍然担心-李万杰年过古稀,他的将来,谁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