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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形式

第二节 经济形式




  一 私人所有

  1986年,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牧为主”的生产方针,农村相继出现以养畜为
主、种植为辅的养畜专业村屯、家庭牧场、养畜专业户、养畜大户。年末,全县有养畜专业村
屯29个,家庭牧场318个,专业户2 043户。不少养畜村屯和个人被树为先进典型。县政府相继
出台发展畜牧业生产优惠政策,经常性举办各种养畜技术培训班,扶持鼓励本县职工和农牧民
投资和扩大养殖业生产,吸引县外投资者到本县办场发展畜牧业生产,特别是发展奶牛生产。
2000年,大庆市部分有偿解除劳务合同人员到本县发展养殖业。到2003年末,私人养牛15.9万
头,其中奶牛8.5万头。羊17.3万只,猪8.2万头。

  二 集体所有

  1984年,全民、集体所有牲畜逐渐被农工(社员)家庭承包,或“转贷”给个人,部分乡镇、
村仍保留少部分牲畜为集体所有,以乡或村牧场形式承包给个人经营。所养牲畜以羊为主。1997
年,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县52个乡村牧场被出售,另有小部分村级牧场解体,畜牧
业集体所有制不复存在。

  三 全民所有

  1985年,部分国营牧场将牲畜、牧业机械“转贷”给农工。对山奶牛场在实施转贷中留优
质奶牛474头,用于场部繁殖,经营管理采取家庭承包分户饲养。靠山种畜场实行全民所有、
集体经营。1987年,红旗种畜场重新组建奶牛繁殖核心群,购养良种奶牛25头。1992年,靠山
种畜场实行家庭承包饲养责任制。1997年,靠山种畜场将所有牲畜“转贷”给农工。同年,靠
山种畜场建种羊场1处,种猪场1处。2000年,红旗种畜场将核心奶牛群卖给个人。2002年,靠
山种猪场解体。2003年,对山奶牛场种牛群有奶牛273头。靠山种畜场有种羊250只,国营食品
公司新店牧场有羊200只,大山种羊场存栏种羊、受体母羊110只。

  四 股份制

  1995年,招商引资发展牧业生产,外市县人和单位到本县投资办股份制综合牧场,饲养牛、
羊、猪、禽等。当年,全县建股份制牧场48个,其中奶牛场 8个,肉牛场10个,羊场10个,猪
场14个,禽场6个。入股金额680万元。2003年,全县共有股份制养殖场14个。其中奶牛场12个,
养牛1 386头;羊场1个,养羊348只;猪场1个,养猪1 146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