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疫病防治
第七节 疫病防治
1986年,牲畜防疫重点控制牛结核、牛羊布病和马传贫。 羊实行药浴治疥癣,药浴率90%
以上。猪瘟、猪丹毒菌苗注射率均在93.7%以上。鸡瘟Ⅱ系疫苗(含滴鼻)注射率为65.2%以上。
病死率大牲畜2%,猪5%,鸡8%。全年无大疫。1987年,对牲畜全面防疫,注射疫苗种类:炭疽、
M5号、猪瘟、丹毒、马3号、羊痘、狂犬病、鸡Ⅰ系、Ⅱ系等。上述疫苗注射率除狂犬疫苗59.3%
以外,均在 80%以上,最高达94.3%。对结核、布病、马3号病展开检查,检出牛结核阳性12头,
检出率0.16%;犊牛布病检出阳性4头,检出率0.12%;羔羊布病检出24只,检出率1.1%;马3号
病检出阳性103匹,检出率0.89%。1989年,引进推广氦氖激光治疗奶牛不孕症和用“双黄莲”
药物治疗奶牛子宫疾病等技术。1990年,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防治 5号病为中心,
控制猪禽 4大疫病为重点,开展防疫工作。对村级防疫员和初检员进行整顿和培训,恢复村级
兽医室。将防疫费纳入村统筹,实行统一收费。泰康镇、一心乡把村级兽医室业务、规章制度、
防疫报酬等纳入综合服务管理站管理。县政府把院所补贴费由460元提高到1 000元。当年,生
猪宰杀检疫 1.4万头,禽102万只,各种肉类5千多万斤。检疫出售商品牛4 016头,皮张3 146
张。取缔不合格屠宰点5处,发放兽医卫生合格证116本。发现奶牛低磷血症546头,死亡1头。
1991年,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开展“动物保健杯”竞赛,加强畜禽防疫和对 5号病的
控制。在毗邻的吉林省发生 5号病流行情况下,全年无大疫情。在对生猪宰杀检疫的同时,对
生猪屠宰点进行整顿。生猪屠宰点由48个减少到 4个,分别设在南街、北街、新城街和西南街。
实行定点屠宰,检疫人员到点检疫。1992年,规范屠宰检疫,取缔个人屠宰点,将原商业屠宰
场重新修建,上机械流水屠宰生产线一条。实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各乡镇共配兽医卫生检疫
员29人,负责所在乡镇牲畜屠宰检疫。健全四级防疫网,重点恢复村屯兽医室。恢复村屯兽医
室95个,固定防疫员325人。将乡镇兽医防疫补贴费提高到1 000元,防疫收费实行乡镇村统筹。
1995年,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在4个乡镇6个屯215户中查出“5号”病猪3 45头。对查出病
猪和同群猪全部捕杀处理。全县统一大清圈大消毒3次。6.8万头猪被注“O”型5号苗,注苗率
占疫区和受威胁区猪总数 99%。同时加强对集市和牲畜交易市场检疫,杜绝病害肉上市和牲畜
非法交易。1996年,防疫重点抓“一疫、两瘟、六病”:口蹄疫;鸡瘟、猪瘟;布病、鼻疽病、
结核病、狂犬病、囊虫病、马 3号病。对肉类市场、牲畜流通环节检疫,对饭店、熟食店进行
兽医卫生监督。1997年,累计检出病猪143头,病牛73头,病禽154只。对检出病畜(禽)全部进
行销毁等无害化处理。1998年,发放《兽医从医许可证》176份,《兽医卫生合格证》270份。
2000年,周边市县发生“W”病。全县猪、牛、羊“W”病苗防疫率100%。各项防疫密度 95%以
上。2002年,继续开展以防制“W”病为重点畜禽防疫工作。县匹配 21万元,用于疫苗购置。
春季,全县范围内牲畜进行2次免费免疫注射,注射密度100%。11个乡(镇)4个场配防疫用冰箱
40台。2003年,全县乡(镇)场建标准化畜牧兽医综合站15个,村级防治室 254个。整顿兽医兽
药市场,整顿对象是高价收费、使用过期药品、药品无明码标价、销售假药和劣药的兽医及兽
药店。共查出假药、劣药、过期药及违规经营的生物制剂价值 5.6万元,全部被公开销毁。并
对违规兽医和兽药店予以电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