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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形式

第二节 经济形式




  1985年,个体工业企业167家,从业人员324人,注册资金25.1万元。集体工业企业44家,
职工2 153人,固定资产614.9万元,流动资金87.6万元。全民工业企业 23家,职工3 163人,
固定资产3 277.2万元,流动资金占用1.6亿元。

  集体工业企业中,县属企业16家,被人们称为“二国营”。集体工业企业起源于手工合作
社,职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在长期社会主义改造中,股金退出,企业资产多系国家财政投
入与借贷形成,少量为自我积累,与全民企业资产形成情况类似;领导由县政府任命,机构编
制、劳动调配等也都通过行政手段落实,与全民企业管理模式大体相同,唯在生产经营上有一
定灵活性。

  1987年11月,县属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基础上推行抵押承包责任制。1988
年,承包责任制分 3种情况:一是递增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如毛线厂、乳品厂;二是利润定
额上缴,超收归企,绝大多数工业企业如此;三是亏损包干,减亏归企,如机械厂、食品厂等。
企业内部层层承包,实行计件工资、分成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费用包干、毛利分成、
利润包干等。4月,泰康镇徐长顺投资创办本县第一家私营工业企业——光明纸制品印刷厂。

  1993年11月,县委、县政府颁布《全县国有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规定》、《全县工业企
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国有工业企业拍卖暂行办法》和《零价出售工业企业办法》。1994
年,首先在农机厂进行剥离经营试点,在酱菜厂、纺织编绳厂进行租赁试点,在食品厂进行破
产试点,在制酒厂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然后又对乳品厂、米厂实施厂领导个人租赁经营与厂
领导班子集体租赁经营。印刷厂被零价出售。由于租赁和股份制企业历史债务负担沉重,运作
不规范并远远偏离应有的模式,往往最终走向拍卖或破产。8月,县政府颁布 《关于发展个体
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随着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退出市场,个体私营工业趁机
发展起来,年末达到 626家,涉及到木材加工、服装加工、皮革加工、编织、食品加工、金属
加工、印刷、建材、机动车和电器修理等领域。

  1995年,造纸厂出租给县外私人经营。 5月,全民所有制木工厂被乡镇集体企业泰康镇木
制品厂兼并。10月,全县最大一家全民工业企业毛线厂破产。1997年,乡镇企业产权改革,141
家乡、镇、村办工业企业中有120余家解体或被拍卖。1999年 11月,第二家全民工业大企业乳
品厂破产。2000年 1月,县政府决定不再投资办企业,对原有县属企业进一步加大改制力度,
使其彻底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其中包括整厂出售或国营、集体股权出售。县政府与伊
利集团签约,成立合资企业——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 3月,县政府与大庆
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成立最大一家合资企业——龙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金14.5亿元。

  2003年,经过10年的产权改革,县属工业企业或出租、或拍卖、或破产、不复存在,仅在
出租、破产企业按排少量留守人员仍以原厂名义经营、出租闲置财产及处理善后事宜。华锦毛
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保有国家股权的企业。国有股27万元,占股金总额 27%。另有集体
股33万元。泰康家具公司保有集体股53.2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56.9%。除此之外,如呼和门窗
制造有限公司等股份制企业已将国家、集体股量化给个人,与私营企业没有太大区别。合资企
业两家——龙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杜尔伯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老厂)。龙泰公司县
入股50万元,占股金总额的0.03%。伊利乳业公司(老厂)县入股1 000万元,占股金总额的33.3%。
外来投资建厂、租厂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有伊利乳业、妙士乳业、吉禾集团、鹏飞纸业、北星晶
体、鹏程实业等。以上股份、合资企业及乡镇村办工业企业共计 84家,从业人员1 000人,注
册资金15.35亿元。私营工业企业51家,从业人员563人,注册资金516万元。个体工业企业1 125
家,从业人员2 703人,注册资金8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