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外贸边贸
第五节 外贸边贸
一 外 贸
1985年,县外贸公司没有直接出口商品权,出口商品由省外贸公司下达指标,县外贸公司
为其代购。所需收购资金及人员工资、业务经费均由省外贸公司拨付。所收购的商品有活牛、
奶粉、貉皮、防风、大豆、高梁、蜂蜜、柳编工艺品等。其中:活牛538头,奶粉 20吨,大豆
4 820吨,高梁440吨,防风40吨。收购总值137.3万元,出口总值156万元。
1989年 9月,外贸公司由省下放到县管辖后,自负盈亏,省公司不再拨付人员工资及业务
经费。外贸公司的经营观念及方式仍局限在原统收统支体制之中,依赖性强,竞争能力差,导
致经营亏损严重。1992年,烟筒镇直接与省外贸公司联系,出口日本、韩国芦苇工艺小帘 1万
片。1993年,县供销公司、粮油公司取得外贸出口委托代理权。外贸公司亏损 100余万元,所
欠省外贸公司货款也达100余万元。因为缺乏收购资金,当年仅收购出口活牛 304头,绿豆241
吨,价值151.2万元。1994年,省外贸公司因县外贸公司所欠货款达180万元不能归还,与县外
贸公司脱离关系,直接从泰康镇小八盘高永和等 4户农民手中收购育肥荷兰小公牛发往香港。
此后,各企业、乡镇等出口商品也
不再经县外贸公司,而是自行与国内有出口权的企业订立供货合同,如白音诺勒出口绿豆、
烟筒屯出口芦苇工艺帘、一心果树场出口洋葱等。2000年,小八盘村争取到肉牛出口注册权。
2003年,因为香港所需牛源品种由荷兰牛转向西门塔尔、夏洛来,小八盘仅出口活牛20头。一
心果树场出口俄罗斯洋葱150万斤。烟筒屯镇出口以色列、美国、日本、韩国工艺苇帘7万片,
创汇合人民币161万元。
二 边 贸
1989年 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南联北开、东进西出”的对外贸易战略部署,县政府在
满洲里成立办事处,后改称“满洲里杜尔伯特经贸公司”,隶属县经合委,开展对苏(俄)贸易。
1992年,县联社的东宁兴泰边贸公司、外贸公司的黑河边贸公司及毛线厂的驻黑河、绥芬河、
东宁办事处相继成立。1993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立足满洲里,迂回两河(黑河、绥芬河),
挺进独联体,进驻韩国,打入蒙古国,冲进东南亚”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思路。当年,在边境开
办的“窗口”已达23处。1994年 2月,县政府批准县经合委的请求,撤销满洲里经贸公司,清
理债权债务。各机关、企业所开办的边贸机构、公司也随之撤销。
边贸期间,大多数边贸机构、公司无所事事,末发生一笔交易,白白耗费巨额的资金,包
括房租、差旅费、交际费、雇员工资等。仅县经贸公司从俄购入一批化肥,盈利数千元。毛线
厂通过黑河等地办事处销售少量毛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