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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六篇 财税金融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 财政局

  1985年,财政局内设人秘股、预算股、工财股、商财股、预算外股、农财股等。共有职工
2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1986年,设监察组、综合计划股、文行股。1988年 5月,11
个乡镇成立财政所,业务归财政局指导。1990年 8月,取消综合计划股,设控办国债股。1991
年,设信息股、罚没稽查股、乡财股、会计股、农业税股、粮财股。1994年,成立会计师事务
所,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预算外管理,隶属财政局。1996年,取消信息股,设基本建设股、
社会保障管理股,同时把县大检查办公室划归财政局内设机构。1997年,撤销会计师事务所。
1999年11月,成立县会计委派核算中心,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财政局。2001年11月,
人秘股改为综合股,农业开发办公室划归财政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划归
财政局,对外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2月,撤销会计委派中心,成立会计核算中
心,编制16人,其中正副主任各1人,全额拨款副局级事业单位,隶属财政局,负责101个行政
事业单位票据审核及资金核算。2002年,设统计评价股、工资统发股。原粮财股、商财股、工
财股合并为企业股。罚没稽查股、基本建设股撤销,业务并到预算股。监察组、大检查办合并
为政策法规监察股。控办国债股更名为县采购办,事业单位。组建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副局级
单位,隶属财政局。2003年,财政局内设综合股、预算股、预算外资金管理股、会计管理股、
农业税征收管理股、农财股、文行股、社会保障股、乡镇股、企业股、统计评价股、政策法规
监督股、工资统发股、采购办。行政编制2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

  二 国有资产管理局

  1989年9月,组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级事业单位。10月,定编 17人,其中局长 1人
(副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隶属县政府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双重领导。1990
年,内设工交、商贸、农牧、文行国有资产管理股。1991年,成立国有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事务
所。1996年 3月,国有资产管理局由县财政局代管,机构精简后设人秘股、企业股、行政事业
资源股。1997年 9月,增设清产核资股。2001年11月,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职能、人员划归
财政局,对外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