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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贷管理

第四节 信贷管理




  1986年,各银行将贷款权下放给基层营业部、所方便用户贷款。实行贷款包放、包管、包
收、包效益岗位责任制。层层贯彻执行借款合同的规定,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加大信贷检
查力度。农业银行实行所、社内部串片检查,发现和纠正跨区贷款、一贷多用、债务不落实和
以贷谋私等问题及查处两起收贷不交帐的经济问题。1987年,县人民银行信贷管理执行计划与
资金分开,实行:“两不包”:既不包专业银行资金,专业银行不准包企业资金。流动资金贷
款实行多存多贷,少存少贷,自求资金平衡。同时为缓解流动资金供应不足,积极协助专业银
行开展资金挖潜,制定挖潜措施,把企业的挖潜进度与贷款挂勾。专业银行按照同企业签定的
挖潜进度,发放贷款。全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共挖出死滞资金 440万元。积极协助专业银行
搞好资金融通,在农副产品收购旺季专业银行信贷支付有困难的情况下,适时发放 250万元临
时贷款。各专业银行加强横向资金融通,共拆出拆入资金 29次,金额3 210万元(不包括250万
元临时贷款)。其中工商银行拆入13次,金额1 630万元,拆出一次,金额50万元;农业银行拆
出15次,金额1 530万元。信用社调出资金230万元。人民银行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商银行、农
业银行、建设银行放贷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查出突击放款4笔,金额90万元。其中工商行3笔,
金额75万元;农行 1笔,金额15万元。予以分别处理。1988年,为避免和减少贷款风险,农业
银行按照银企双方签定的贷款合同,对所辖范围内的各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认非正常
贷款4 245.9万元,占全部信贷资产的 42.7%。信用社非正常贷款619.3万元,占全部信贷资金
的40%。同时还清理不合理商品、物资贷款 405万元,收回不合理贷款354万元。并对清理出的
大额贷款补办担保抵押手续。1989年,开展依法收贷。对企业核定信贷定额,开展信用等级评
定。在县法院协助下起诉拖欠户167户,收回到逾期贷款37万元。农业银行对 24户工商企业进
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分一、二、三级及等外 4级,其中评出等外企业12户。主要信用问
题是自有资金不足、呆滞资金多、经营管理差、商品库存占压大。鉴于上述问题采取措施是:
1、督促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贷款。2、协助企业处理积压商品,活
化资金 20万元。3、加强贷前调查,防止企业盲目进货,造成新的积压。年末,等外企业减少
到7户。1993年,工商银行按照市行关于逾期、风险和呆滞贷款占全部贷款较年初下降2个百分
点的要求,对所辖企业的贷款全部置换为抵押贷款,并予以法律公证。同时还对风险呆账贷款
逐户进行清查,按资产状况进行测算,分析形成的原因,逐户写出专题材料上报上级行。年末,
风险贷款额2218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贷款的15.3%;呆账贷款921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贷款
的6.3%。1995年,实行信贷总量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定大额贷款报备制,确定贷款投放序列,
每笔超过60万元的,必报人民银行备案。人民银行对全辖60个金融机构进行年检,发现资本金
不足、超比例放贷问题发出整改通知。1996年,共查出各行、社备付金比例达不到要求 5次,
贷款值量指标达不到要求4次,超计划规模1次。1997年,人民银行在检查贷款发放工作中,发
现腰新乡以高于银行存、贷款利率,办理非法金融业务,限期撤销。还协助专业银行控制三家
欠款大户,借企业搞产改企图脱壳甩债,帮助追收贷款,其中一家就收回贷款 122万元。1998
年3月,人民银行按照30%的抽查比例,对上年底以前全县信贷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检贷款
户1.3万户计2万笔,各项贷款余额1.9亿元,其中正常贷款 1 867万元,逾期贷款3 536万元,
呆滞贷款8 195万元,呆帐贷款5 394万元。1999年,全面实行持证贷款制度,规范贷款操作规
程,降低新增贷款风险。实施“控贷增存,以存定贷”,要贷款,先存款,还借款,少放款,
活收活放,立足管理和盘活。1、补办上年发放的救灾贷款抵押手续,共补办 336笔,金额608
万元。2、建立贷款台账和经济档案。对单笔5 000元至 5万元的贷款由营业所建立台账,单笔
5万元至20万元的由县行信贷部门建立台账,户贷款余额 20万元以上由县行建立经济档案。并
依据客户的经营情况,确定扶持和限制政策。 3、开展全辖信贷业务对账,采取串片、异地交
流核对,共核对1.7万笔,金额1.8亿元,共暴露的7个方面问题,逐一对号解决。4、严格贷款
审批权限,单笔万元以上贷款,由专业银行贷审会集体研究审批。还对贷款借据实行“三点成
一线”规范化管理,即贷款借据、合同书及抵押构成一线。5、对呆滞账实行 “四定一包”责
任制,即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包清收目标,全年清收回呆滞贷款17笔,金额51
万元。2002年,信用联社本着放好新贷,收好陈贷的原则,抓信贷管理。 1、从源头把住放贷
关,建立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握新增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 2、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制
定考核办法,落实清收责任,任务层层分解,与工资挂钩。 3、利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当年不良贷款清收计划398万元,实际完成599万元。利用法律手段起诉32户,起诉金额52万元,
收回和抵债资金12万元。2003年,信用联社对全辖 11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98个信用站共稽
核144社次,其中序时稽核48社次,专项稽核96社次,并实行CMS微机信贷管理和监督。逾期贷
款回收2 177万元,占应收计划的36.3%,清收不良贷款成绩列全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