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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市场管理

第六节 市场管理



  1985年,全县有9处市场:泰康镇有6处为“东、西、南、北、中、铁东”,烟筒屯、胡吉
吐莫、他拉哈镇各有 1处市场。上市商品有粮食、油料、烟、麻、肉、蛋、禽、鱼、蔬菜、瓜
果、家俱、牲畜、服装、旧自行车等。入市销售商品的主要是商贩和农民。有证商贩470户623
人,其中固定商贩142户,贩运商贩284户,饮食业等商贩44户。1986年,胡吉吐莫镇市场在市
场内建管理所1处。全县市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年成交额375万元,上缴市场管理费8.4万
元。1987年,改建、续建泰康镇东市场、他拉哈镇市场。以 “三点”(县、乡、工商各承担一
点)精神,投资1.4万元建成白音诺勒乡、巴彦查干乡市场。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市场秩序、
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精神,打击违法经营。截止12月15日,取缔无证经营 103人,批评教育
141人,其中:强买强卖2人,哄抬物价19人、短尺少秤 9人。没收鱼3 149斤、猪肉1 497斤、
不合格计量器5件、高价香烟28条、假呢子大衣 5件,销毁“豆猪肉”358斤,堵截无证和无违
章经营、贩运粮食3.7吨、羊肉330斤、牛下水195斤、马肉 170斤、猪肉2 651斤、牛肉14 833
斤,罚款3 292元。烟筒屯、胡吉吐莫、他拉哈三镇举办 “农贸大集”,上市品种两千余种,
上市额260万元,成交额16万元,赶集人数达两万余人次。1988年7月,放开中药材市场,容许
县外有证商贩来县采购药材。198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 “383”工程(383种适销对路的日常商
品。为了控制物价,增加有效供给,所采取的系统工程)的要求, 结合本县农牧民“求稳、求
新、求正”的愿望,确保集贸市场物价稳定、购销两旺、持续繁荣,各级齐抓共管集市物价。
根据“383”工程规定县级农贸市场的粮、肉、蛋、禽、鱼、水果、蔬菜7个主要品种和轻工市
场的布匹、鞋帽两个品种共9个品种价格上涨幅度必须控制在13%以下的要求,年末全县集贸市
场物价控制在11~12%以下。全县13处市场,重点抓泰康镇的6处,以东市场为龙头,抓从业人
员自觉遵守物价政策,执行物价规定,遵章守法经营,做到 “一品一签四有”(一个品种一个
价格标签、商品有规格、有出厂价、有进货价、有销售价), 严厉打击漫天要价欺骗顾客的不
良现象。对价格信得过的业户挂红牌,对违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按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或吊销执照。
同时整顿建筑、钢材、木材、食品、粮食、文化市场。建筑市场整顿中,发现手续、制度、合
同不健全的施工队14个,逐一予以处理。废钢材收购市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中,查获非法倒
卖钢材案3起,倒卖废钢材250吨,罚款3 500元;查获非法倒卖木材20立方米,价值1万元,罚
款 2 000元。冷饮、冰棍、食品行业整顿中,专门对城乡冰棍市场进行检查,取缔无证经营78
户,罚款114元。粮食市场整顿中堵截外流粮食 32.5吨。文化市场实行扫黄打非,取缔出售淫
秽黄色书刊和带有赌博色彩的娱乐场所。1990年,在执行价格政策上做到“三不准”:即国家
统一定价商品,价格不准超出定价;国家指导价商品,不准超出加价幅度;市场调节价商品,
不准随意要价或乱涨价。允许随行就市商品自由议价,节日期间对重点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市
场内部做到明码标价。增设铁东、铁西一道街两处临时批发市场,引进各种蔬菜15 107万余斤。
“三镇”(泰康镇、他拉哈镇、胡吉吐莫镇)大集每集都有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安达、肇
东等市的集体个体商户参加交易,每集成交额5万元以上。全年集贸市场商品成交额1 363.1万
元,商品上市量680万公斤。1991年,投资22万元改造扩建顶硼式、封闭式商棚2 300多平方米,
新开辟1700多平方米轻工摊区,业户达965户,商品成交额2 877万元,规费收缴45.7万元,上
缴税金74.6万元。在轻工市场内为县供销系统安排商棚1 260平方米,年成交额300万元。全县
11全乡镇,除一心乡因离县城较近,不适宜建市场外,其他乡镇和部分场都有不同规模的市场。
1992年,乡镇大集由每月3个集日增加到每月18个集日。发展贩运队伍 60余家,担负城乡蔬菜、
鲜鱼等农副产品贩运。7月1日,为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开放早晚市。到 9月末,入市贸易的人数
多时万余人次,少时500人次,成交额57万元。1993年 4月,在县城繁华地段兴建面积为6 100
平方米,可容纳1 000业户的全封闭仿古式商贸城,10月 21日交付使用。胡吉吐莫镇兴建综合
半封闭市场 1处。进一步完善大牲畜交易、中草药、鲜鱼、蔬菜、绿豆等专业市场。确保每月
15个集日。1994年,全县11个乡镇共有18个农贸综合市场和绿豆、鲜鱼、蔬菜、中草药、大牲
畜交易、废旧物品回收、轻工等7个专业市场。克尔台乡投资7万元改建面积为 304平方米,可
容纳60个摊位的半封闭综合市场。他拉哈镇对原农贸市场扩建改造,新增534个摊位,修建200
平方米13间商业用房。敖林西伯乡改建面积2 100平方米,可容纳150个摊位的半封闭市场。县
供销社完成东市场的改造工作,新增摊位226个,商业用房 61间。1995年,继续完善和培育农
副产品专业市场,兴建泰康镇幸福村季节性蔬菜批发市场,占在 4 000平方米。1996年,清理
整顿农资市场的流通秩序,共检查企业38户,经销网点22个,查处非法倒卖化肥企业 3户。整
顿机动车、房地产交易、肉食市场,处理无照机动车396户,病猪210头。1997年,查处低劣化
肥 280吨。继续开展对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及非法供销活动的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32
起,捣毁制造假饮料黑窝点1处,侵权假冒洗衣膏黑加工点1处,黑面包加工点 1处,国家明令
限制的商品经销点 5处。彻底清除“马路市场”,取消南市场,启动北市场。商贸城被评为省
级文明市场。1998年,组建和完善专业市场10个,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投资 50万的货运市
场6月2日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 1.8万平方米;配有铁路专用线的煤炭市场也正式投入使用;
巴哈西伯的绿豆批发市场、巴彦查干乡王文章个人兴建的大牲畜交易市场正式运营;整顿建设
中草药市场、狐貉交易市场、出租车市场、货运市场、建筑市场、芦苇市场。根据《粮食收购
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为管住收购市场、规范批发市场、搞活零售市场、
健全市场规则、理顺流通环节,深入各乡镇村屯检查106次,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2起,仅非
法收购稻谷一案,没收稻谷22.52吨,罚款2万元。新开辟连环湖大集,全县已开办大集22处。
1999年,清除县城“马路市场”,主要街道业户一律入室经营。取缔违章摊点 372处,没收、
销毁违章牌匾、旗幌 81块(面)。2000年,开展“四打四保”(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健康、打假
保春耕、打假保名优)活动,共查处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和私营业户89家、集贸市场7处,查处
过期变质食品、饮料案6起,处罚违法当事人12人、违法经营户2户。检查农资经营户26家,处
理违法经营2户。查处市场内出售未检疫猪肉、注水白条鸡违法业户16户,销毁病害猪肉3 000
余公斤、注水白条鸡50余公斤。深入村屯办理车辆交易70余台,交易额35万余元。调节民事纠
纷18起,撤掉落地牌匾80余块,不符合规定的旗幌20余面。2001年,清理整顿机动车运营市场,
查处无照经营车辆123台,逾期不缴管理费车辆126台,追缴工商管理费 4.2万余元。规范市场
竞争,查处农村信用社强迫农民贷款时交纳股金入股,以农资抵贷款等不正当竞争案11起;电
信局装固定电话业务时强制用户办理来电显示不正当竞争案 1起,决定罚款10万元。2002年,
整顿农村大集15处,取缔“黑集”4处。查处无照经营车辆126台,查处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及
私车公落车辆62台,逾期不缴费车辆65台,追缴工商费 2.1万元。2003年,防治“非典”期间,
查扣违法经营中草药材210公斤,消毒器械35件,口罩75件,消毒液14瓶,总价值1.2万余元。
取缔违法经营业户1户(巴彦查干乡),吊销营业执照1户(泰康镇)。关停城乡每月22个农村大集、
22家歌舞厅与网吧,对一家餐饮娱乐场所缺少通风设施责令停业整改。开展野生动物经营专项
整治,严把“野味”商品关、野生动物进城关。同年,以商贸城、新星商厦为重点,加大集贸
市场监管力度。取缔“黑集”4处,黑熟食加工点1处,市场内无照经营87户。查获无检疫猪肉
案1起和烧鸡、白条鸡、分割鸡 95公斤。通过对粮库和农药经营单位、鼠药经营摊点检查,收
缴各类违禁杀鼠剂1.25公斤(117袋),移送公安部门销毁。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57起,
调解市场交易中所发生的民事纠纷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