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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执政执法监督

第五节 执政执法监督



  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情况和法纪
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打斗争
第三战役第一二仗情况汇报,县司法局关于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汇报,结合实际,提出
建议和要求,对有关工作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1987年,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的内
容和方法进行积极探索,同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使法律
监督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一是听取汇报,二是监督检查,三是广泛进行普法教育。 2月,县人
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通
知》,并将《决定》印发到工厂、农村、街道、学校、医院、商店、社会团体、党政机关,广
泛张贴。组织全县各行各业和群众认真学习《决定》,并结合实际,开展大讨论。通过普法教
育,使全县公民增强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 9月,召开人大常委会议,会议认真贯彻十三大精
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加强依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土地
管理法》、审计、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物价管理
等工作汇报,并结合本县实际,作出决议、决定4项。1988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
院”联席会议,认真总结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各
自的任务。9月~10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法情况大检查,
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13项法
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全县各执法部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
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步是联查, 各执法部门对所属的单位综合检查;第三步是抽查,由3个
检查组分别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执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通过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
行整改。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纠正有关单位错收罚款、错判案件。建议撤销《关于鲜奶收购管理
处罚办法》。1989年6月,一当事人上访到县人大,反映其父 1983年被害一案久拖不结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对此案十分重视,深入执法单位进行调查,责成县法院依法尽快处理,使这一拖
6年之久的杀人案件于9月得到公正处理,罪犯受到法律制裁。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结合人大代表反映农
村缺医少药的议案,就解决农村缺医少药、恢复村办卫生所和加强村卫生所队伍建设等问题提
出明确要求。会后,县政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恢复村办卫生所现场会。年末对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验收,已有 85%的村恢复村办卫生所。1995年,群众反映教育办学集资被占用的问题。县
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集资办学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由
县政府承办。县政府责成审计局进行审计,县长办公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并下发会议纪要,
被占用的教育集资款全部退还原资金渠道,下拨给使用单位。4月~7月,由县人大领导带队到
政法4机关和基层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共查出执法方面存在的 64个问题。10月末,政
法机关已对56个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12项规章制度,纠正 8个实体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纪律处分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1998年,县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县乳品厂兑现拖欠奶资款的问题》,县人大议案审查
委员会经研究予以立案,由县政府解决。县政府积极付诸实施,切实办出实效。1997年前,县
乳品厂累积拖欠奶资2036万元,其中拖欠1993年奶资286万元,已全部兑现还清;拖欠 1997年
奶资1750万元,已兑现1270万元。按原40%兑现计划(应为700万元),超计划兑现奶资 570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还把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作为重点,要求县政府搞好下半年经济工作,
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全县财政收支平衡。与此同时,鉴于本县遭县
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等因素,依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请示省人大常委会同意,
作出批准县政府关于调整199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决定。要求县政
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整后的指标的实现。为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增加监督实效,全
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开展视察活动3次,检查和调查活动22次。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
代表由主任、副主任带队,分 3个组深入部分乡、镇、场,对《县草原管理条例》贯彻情况进
行视察,并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县草原管理条例》情况汇报。针对草原退化和毁草开荒等问
题,提出 7点建议,作出关于加强草原管理工作的决议。并听取县政府落实决议情况的汇报,
促进《条例》的全面落实。

  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城镇建设法规的监督,听取县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环境综合整
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组织与会委员现场视察,增加感性认识,有针对性的进行审议。要求县
政府尽快制定城镇建设管理办法,提高城管监察队伍的素质,加强城镇物业管理,使城镇建设
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00年 6月,由主任带队组成工作组深入祥发造纸厂、
伊利乳业有限公司等招商企业,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政策落实情况和生产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改
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10月,分两个工作组深入胡吉吐莫、敖林西伯、巴彦查干、克尔台等乡
镇和部分民族中、小学校对贯彻《黑龙江省教育条例》情况和民族教育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县
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通过县政府汇报和视察发现对条例的宣传不够、少数
民族中学生流失辍学、办学基本经费不足等问题。如县蒙古族中学流失和辍学 116人,占全校
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40%;巴彦查干乡中学流失和辍学70人,占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24%;
敖林西伯乡中学流失和辍学61人,占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 40%。少数民族中学生流失和辍
学已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 5点建议,责成县政府及教育部门认真研究落
实。

  2001年 6月,县人大组成工作队,由主任带队,深入白音诺勒乡、江湾乡、胡吉吐莫镇、
敖林西伯乡、他拉哈镇进行实地查看,召开人大常委会议,邀请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和乡镇党
委书记列席会议,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草原法》和《县草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针对草原管护不到位和草原沙化、碱化、退化现象,以及毁草开垦草原等问题提出改进工作
建议,作出《关于禁止在县境内开垦草原的决定》。视察后跟踪督办,共查处非法开垦草原案
件37起,开垦面积8 916.4亩。其中,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12起,面积4 441.1亩;
限期退耕还草25起,还草面积4 475.3亩。并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纪过和党纪处分。9月,
又对全县医药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查处违价单位3家,违价药品4种,集中销毁劣质
药品价值7万元。县人大工作组还对县嫩江沿岸各乡镇在落实 《防洪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对在防洪区内围堤造田、拦水养鱼、水毁堤坝等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改进建议。县政府按照“谁
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清除6条围堤。投资7 080万元,修复及新建堤防 38.43公里,保护面
积达305.8万亩。2002年初,他拉哈镇庆平村200多人联名上访,不服杜民初[2001]154号(民堤
围垦纠纷案)判决。 县人大常委会详细听取当事的人的申诉,组织有关部门到实地调查,并依
据《个案监督暂行办法》及时向法院下达监督建议书,县法院根据人大监督建议重新审结,当
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同年,县人大还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工作。

  1998~2002年,人大常委会先后8次对县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等 23个政府组
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在先行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评议人员依法行政、勤
政廉政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