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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普选

第七节 普选



  1987年 5月26日,根据《黑龙江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
县、乡(镇)开始普选工作,8月 23日结束,历时90天,123845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整个普选
工作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选举准备,建立选举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培训骨干。第二阶段,
开展宣传教育,进行思想动员。第三阶段,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
单,发放选民证。第四阶段,提名推荐候选人。第五阶段,选举代表。第六阶段,召开乡镇人
民代表大会。全县成立选举委员会11个,成立领导小组 31个。共划分选区338个,其中县代表
选区137个,乡镇代表选区201个。设选区办事处171个,选民小组853个。选举一次成功的有332
个选区,经过两次选举成功的有 6个选区。省选举委员会下达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148人,选出县人民代表 148人。县选举委员会下达乡镇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名额为460人,选出
乡镇人民代表460人。全县11个乡镇到8月23日代表大会均已开完,新的一届一次人代会选举产
生本届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主席和乡镇政府班子。

  1990年9月20日,开始全县普选工作,12月31日结束。135 211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这次
普选的方法步骤和1987年普选相同。全县成立选举委员会12个,选举领导小组37个。划分县代
表选区136个,乡镇代表选区309个,选出县第十届人民代表182人,乡镇第九届人民代表617人。
1991年1月24日前,各乡、镇已开完新的一届一次人代会,选举产生乡镇政府领导班子。

  1993年10月 5日,开始全县普选工作,12月10日结束,历时65天,逐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有166774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全县成立选举委员会 12个,选举领导小组195个。划分代
表选区497个,其中县代表选区204个,乡镇代表选区293个。成立选区办事处290个,选民小组
985个。省选举委员会下达给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2人,选出县人民代表 182人。县
选举委员会下达乡镇代表名额617人,选出乡镇代表616人。各乡镇于1994年 1月20日前已开完
新的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1月下旬,已开完县新的一届一次人代会。

  1996年10月9日,全县乡镇人民代表普选工作开始,1997年 1月23日结束。120 022名选民
参加投票选举。全县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个,乡镇选举委员会 11个,村级选举工作领导小
组84个。全县划分选区314个,成立选区办事处 314个,选民小组4 225个。县乡镇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乡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名额615人,选民投票选举出 614人。1月14日~23
日,全县11个乡镇相继召开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乡镇人大主席 11人(均为
党委书记兼职),副主席11人。选出乡(镇)长11人,选出副乡(镇)长37人。

  选举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工作,从1997年8月13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历时49天,逐阶段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138 424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全县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42个,划分选区
113个,成立选举办事处 113个,选民小组2 538个。省选举委员会下达给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名额177人,经选民直接选举出县人大代表175人,留用名额2人。

  1999年10月12日,乡镇人大代表普选工作开始,2000年1月 26日结束,逐阶段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参加投票的选民132 053人。全县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个,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11
个,村(街道)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75个。划分选区295个,成立选区办事处 295个,选民小组
4 676个。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11个乡镇人大代表名额616人,经选民选举
出乡镇人大代表 616人。选举产生乡(镇)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
乡(镇)长。

  2002年7月15日,县、乡镇人大代表普选工作开始,8月31日结束,历时48天,圆满完成每
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参加投票的选民 150 478人。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乡镇人大换届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乡镇选举委员会11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49个(系统,场等27个,村
街道等122个)。划分县代表选区106个,乡镇代表选区295个,设立选区办事外 401个,选民小
组4 146个。分配县人大代表名额177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619人。选举出县人大代表175人,
乡镇人大代表6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