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县人民政府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85年,县政府机构组成单位有:政府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人防办、计委、乡企局、物
资局、经委、计量局、科委、计划生育办、民族事务委员会、体委、人事监察局、编委办、劳
动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统计局、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财贸办、商业
局、粮食局、县联社、建设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工业局、二轻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
水利局、水产局、农机局、文化局、教育局、广播局、档案局、卫生局、土地办、现代化办、
工农教育办、农业区划办、外贸公司、芦苇公司、医药公司、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1986年3
月,县农业委员会成立,与县委农工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二块牌子,隶属县委、县政府
领导。 9月,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改为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隶属县政府。11月,县土地管理
办公室改为县土地管理局,列为县政府序列。1987年,县信访办公室改称为中共杜尔伯特蒙古
族自治县委、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仍为县政府序列内设机构。 2月,
成立县芦苇管理局,隶属县政府领导。1988年 1月,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县人事监
察局分为县人事局、县监察局。 3月,县现代化办公室降为股级单位,列为畜牧局内设机构。
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县计委。撤销农业委员会,业务归口,两个行政
编制交政府办公室。11月,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县环境保护局,列
为县政府序列,同时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名为县建设局。1989年 4月,县委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政府领导。撤销县标准计量局,成立
县技术监督局,列入县政府序列。撤销县委农村工作部,成立县农业委员会,隶属县政府领导。
撤销县芦苇管理局, 职能移交县芦苇公司,芦苇公司级别为正局级,列为县政府直属企业。9
月,建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局双重领导,为副科级事业单
位。将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局,列入县政府序列。撤销教育局、成人教育办公
室(工农教育办),建立县教育委员会。1990年 6月,撤销县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成立杜尔伯
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列入县政府序列。12月,县建设局改称为县建设委员会,
职能不变。将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改称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列县政府序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对外保留名义。县农业委员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可挂县委农村工
作部和县农业委员会两块牌子), 同时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按非常设机构管理,归
口宣传部。1991年3月,成立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4月,成立县
扶贫工作办公室,事业编,隶属县政府。同时将教育局督导室更改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设在教育委员会,受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1994年 3月,成立县旅游总公司,隶属县
政府领导。
1996年 2月,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安全办公室职能并入县政府办公室,保留经济体制
改革委员会、安全办公室的牌子。物价局职能并入计划委员会,对外挂物价局牌子。经济委员
会改称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监督局职能并入经贸委员会,对外挂技术监督局牌子。工业局、
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转为经济实体,其行政职能并入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原
经济委员会的职能。撤销县财贸办公室、商业局、物资局,组建贸易局,与粮食局合署办公。
外贸局、医药药材公司转为经济实体,其行政职能划归贸易局。农业委员会改为农业工作办公
室,与农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畜牧局由农业工作办公室管理。林业局、农机局、水产局分
别改为总站,为农业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暂保留行政管理职能。农业开发办公室为议事
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农业工作办公室。建设委员会改为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建设局,
对外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建设局与环境保护局合署办公。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
为文化体育局,与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协会并入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外挂科学协会
牌子。司法局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国有资产管理局由财政局代管。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
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二轻局改为二轻总会,为县政府直属事业
单位,保留行业管理职能。广播电视局改为广播电视事业局,为事业单位,宣传业务归口宣传
部。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县编制委员会
更名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与人事局合署办公。撤
销矿产资源办公室,设立地质矿产局。保留县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名义,其办事机构并入民族
事务委员会。改革后,县政府序列机构设25个(合署办公机构计算为一个机构),即:县政府办
公室、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
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土地管理局、水利局、粮
食局、劳动局、人事局、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局、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
会、地质矿产局。办、局管理机构有:畜牧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信访办公室。1997年12月,
县旅游总公司加挂县旅游局的牌子。1999年 6月,县残疾人联合会与民政局脱钩,隶属于县政
府,定为事业单位。9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划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2000年1月,县工商
局划归省工商局管理。
2001年11月,县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牌子。安
全办公室的职能划归经济计划局。将经济贸易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乡企局、贸易局合并,组
建经济计划局,挂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的牌子。不再保留物价局牌子,物价检查所仍为副科级
单位,隶属经济计划局。撤销粮食局、二轻总会,其行政职能并入经济计划局。粮食局撤销后
组建粮食管理总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二轻总会转为经济实体。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局,
挂文化体育局牌子。监察局、县纪委合署办公,不占政府机构限额,监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撤销国有资产局,职能划归财政局,对外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原农业工作办
公室管理的农业开发办公室转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职能隶属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
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县委工作机构,又是政府工作机构,与人事局合
署办公。撤销劳动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农业工作办公室合并、组建农业委员
会,扶贫办公室为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农机总站行政职能划归农业委员会。土地局、地质矿
产局、环境保护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与信息产
业局,不再保留科学技术协会牌子。水利局更名水务局。畜牧局更名为畜牧水产局,水产总站
行政职能划归畜牧水产局。撤销林业总站,成立林业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更名为民族宗教事务
局,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
局。司法局由合属办公机构改为独立设置机构。县档案局仍为事业单位,由县委管理改为县政
府管理。2003年,改革后县政府组成部门有:县政府办公室、经济计划局、教育局、科学技术
与信息产业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
通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民族宗教
事务局、建设局、水务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共计 23个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县政府机构限
额为20个单位,监察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不占机构限额)。
附:2003年中省直驻县单位(不包括国营农牧场)。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人寿与财产保险公司、农村信用联社、国税局、地
税局、气象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电业局、邮政局、网通公司、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泰康车站、引嫩工程管理处泰康管理所、松嫩
工程管理所、社会经济调查队。
县长、副县长任职时间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