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保
第二节 政保
1987年,全年收集“三情”(敌情、社情、政情)52件,向县委报告16件,其中两件被采用,
及时避免群众上街游行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对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重点人建立档案,
布置监控力量。1990年,取缔非法组织1个。1991年,在各派出所选任 16名兼职政保干事,完
善县、乡两级情报网络。并按“三情”搜集要点——对海湾战争、粮油调价、苏联剧变的反映
及非法传教等,收集上报“三情”动态14件,供县委领导参阅信息 2件。1996年,取缔“血花
教”“十二煞星”非法组织2个,非法活动点27个,查处违法人员7人。1999年,紧紧围绕“六
四”学潮10周年、“五四”运动80周年、建国50周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驻南使馆、法
轮功邪教活动等热点和敏感问题,拓展情报信息网络,加大秘密力量建设。上半年,搜集情报
信息42件,整理上报11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一些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
使矛盾得到化解,避免重大群体事件发生。针对非法传教活动特点,开展全面系统调查,取缔
非法宗教聚会点,收缴宗教书刊28本,宗教宣传品110份。7月,把打击取缔“法轮功”邪教组
织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及时掌握“法轮功”组织活动动态。2001年,通过布控、设卡、搜查等
手段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经工作原有修练“法轮功”人员大部分彻底转化,脱离“法轮
功”组织。2002年,实施 9次大规模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集中统一行动。成功破获公安
部督办的 “4·10”专案。2003年,继续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同时,开展反偷渡斗争,
遣返非法入境人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