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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纪检察

第五节 法纪检察



  1987年,一心乡卧牛泡渔场发生一起非法拘禁案,有5名村民被拘禁达6小时,并有较严重
的殴打情节。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许多基层干部和群众不理解。办案人员得到乡党委的支持,
并宣传法制,终于依法对3名被告做出处理。1988年,共受理法纪案件9件 9人,其中非法搜查
1件1人,非法拘禁2件2人,玩忽职守1件1人,重大事故5件5人。立案1件1人,属重大责任事故,
依法查处。运输管理站大门出槽倾倒,砸死 1名玩耍儿童,法纪科会同县安全办联合调查,检
察委员会多次讨论研究,认为是一果多因的玩忽职守行为,不具备犯罪要件,不予立案,交有
关部门处理。避免 1起错案。1990年,在审理江湾乡发生的非法拘禁案时,法纪检察人员不顾
30多度酷署,几十公里连续往返收集证据,昼夜持续工作,园满结案。1991年,工作重点为查
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法纪检察科配备微型录音机、现场勘察包、照像机等。1993
年,公安局建筑工地发生 1起民工触电死亡事故,法纪检察人员闻讯后赶赴现场勘察取证,很
快查清案情,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依法查处民警李某非法拘禁一案时,冲破阻力不
受关系网的干扰,将李某绳之以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1994年,加强对“侵权、渎职”犯
罪查处工作,突出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五类”案件。全年共受案12件 13人,立案侦查3
件4人,查结3件4人。1999年,全年受案3件,立案侦查 3件,均为公安干警非法拘禁案。结合
案例对司法干警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广大干警依法办案意识。2000年,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
求,认真执行“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切实抓好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落实,实行“一岗双责”
制,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务工作透明度。2003年,在受理 1起立案监督案件中,根据受害人
反映情况主动出击,补充调查,使 1起不予立案调查的诈骗案得以纠正,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
失。受害人县进修学校教师将一面绣有“三个代表结硕果,公正执法得民心”的锦旗送到县检
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