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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审判

第三节 经济审判




  1986年,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根据新形
势下经济犯罪案件增多特点,确定 1名熟悉财会业务的审判员专门负责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在
审理中,发现有的企业和单位存在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收到办一案、教
育一片的效果。全年共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1件,其中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两件,检察机关主
动撤诉1件。判处罪犯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共受理经济纠纷案 47件,审
结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5.5万元。1987年,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主动参与经营管理,自觉地
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在审结案件中,经济合同纠纷23件(购销合同 13件,农村承
包合同5件,工程承包及承揽加工合同4件,企业承包合同1件),拖欠贷款纠纷16件,经济赔偿
2件,劳务和行政经济案3件。县农机公司赊销拖拉机款34万元,多次向债务人催要毫无结果,
为此,企业每年就要拿出银行贷款利息 2.4万元。经济庭受案后,通过办案人员的数月努力,
收回这笔欠款,为该企业卸掉几年的包袱。1989年,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
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
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集中力量打击各种经济犯罪,造成声势和威慑力。对直
接影响经营活动和争议较大案件,坚持优先审理,尽快结案。依法保护履约守法一方,制裁打
击违法违约一方,强化合同约束力,保护正当经济往来和交易活动。针对国家资金紧张、通货
澎胀、大量信贷沉淀的社会现象,积极配合农业银行开展清收逾期贷款工作,调处借贷纠纷案
件192件,收回贷款 97万元。1991年,坚持把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作为经济审判工作的
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从解开困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链入手,积极参
与企业清理“三角债”工作,为企业收回陈旧欠款60余万元。1992年,审理企业承包、租赁、
联营、兼并等案件,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面向市场;审理购销、借贷、建筑、加工等案
件,促进企业活化资金,尽快摆脱债务链的困扰;审理农民承包、乡镇企业经济纠纷及农业社
会化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1993年,运用法律手段
为县域民族经济振兴保驾护航,变坐堂等案为自挖案源,主动深入毛线厂、乳品厂等多个骨干
企业,调查债权债务关系,了解经营状况,解决企业不敢起诉、不会应诉问题,加快办案速度,
缩短诉讼周期。先后派出27名审判人员到广东、湖南等地办案,清回陈旧货款 600万元。1995
年,把改善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发育作为重点,运用法律手段,及时采取查封、冻结、
扣押、划拨等诉讼保全措施,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 140件经济纠纷案件中,
已审结完136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01万元,收取诉讼费18万余元,创造结案绝对数、收诉讼费
绝对数“双突破”历史记录。1996年,完善提高以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为核心内容
的审判方式改革。为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全市率先举办有40
人参加的企业司法联络员培训班。对重点企业全年全程法律跟踪服务。1998年,围绕“大开放、
大招商、大发展”主旋律,加大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力度,扩大服务领域,把为企业清欠、盘
活资金做为振兴县域经济的突破口。4~5月间,组织精干的办案组赴南方16省,历时25天,行
程1.5万公里,为县乳品厂审理标的额132万元,清回资金36万元。全年审结招商引资案件23件,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41起,下岗职工经济纠纷案67件。1999年,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和村屯,
建立联系点,培训司法联络员队伍。继续为企业加大清收债务力度,派出6人奔赴江南4省为豆
制品厂等企业清回呆滞货款19万元。对土地、山林、草原、水面承包纠纷案件,实行快审、快
结、快执行,平息一些敏感矛盾,维护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全年审理84起难度较大的经
济纠纷案件,解决诉讼标的额 334万元。2000年,审结全县上下关注的县乳品厂和医药公司破
产案,为企业清收债务 1 000余万元,实现无震荡破产,促进本县与内蒙古伊利集团联营合作。
2001年,发挥经济审判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要作用,保护公平竞争、平等交易,对在生产、
经营、商务活动中的欺诈、假冒和恶意逃债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2003年,围绕县委作出的
“做好做强黑、白、绿三色经济”的部署,为服务大局提供司法保障,打破“不告不理,坐堂
问案”思维惯式,先后深入到27家骨干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农村乡镇进行走访,主动提供司
法服务,积极参与审理涉及企业改革案件。对符合破产条件的钢厂、农机修造厂等几户老企业
依法实施破产,对 8家“三无”企业通过诉讼等方法消除债务。协调大庆中级法院审理县酒厂
产权一案,获得有利于本县的公正裁决。稳妥地办理拒交农业税的非诉讼执行案件 1 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