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1987年,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全国第二次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对全县干部进行一次《民法通则》考试。并在县卫生局、土地局等
单位开办普法讲座,讲解《民法》、《土地法》等9法 1例。之后在腰新、巴彦查干、一心等8
个乡镇场宣讲以上法律。1989年,建立健全普法办公室,内设综合、城镇、农村 3个组。建立
普法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制订《全县普法工作目标》和普法目标管理检查评比细则。
普法教育的重点,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二是青少年。县处级领导干部、流通领域干部、农村领
导干部学习“整、治、改”方面16部法律法规,并在一心乡、毛线厂、农机修造厂进行试点。
教育青少年守纪守法,争做“四有”新人。对失足青少年建立帮教小组,为其创造重新做人的
环境和机会,如安置就业等。当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待业青年的“十法二例”普法教
育已完成考试和验收。1991年,建立法制教育“三员”队伍,领导干部担任报告员,一般干部
担任辅导员,群众骨干担任宣传员。举办各种形式普法培训班 50期,参加人员达3 856人次。
全县有各级普法 “三员”2 771人。普法宣传的专业法规有《土地法》、《环保法》、《残疾
人保障法》、《草原法》、《水法》、《税法》、《科技法》等。2001年,落实“四五”普法
规划,在全市4县率先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举办公务员等各层面法制培训班 36期,使全县
1 400多名普法重点对象受到培训。开展 “送法下乡”、“街头接访”、“法律进万家”等活
动,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2003年 3月,开展以营造消费环境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宣传活动。4月,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9月,
开展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为主题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全
县14所中学、14所小学分别从司法局、公安局、法院以及从事过司法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中聘请
31名法制副校长,各位法制副校长结合自己所在学校实际情况到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全县已
举办法制讲座41场,受教育人数1.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