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1986年,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县委书记、县长仍由省备案管理。由于撤
销嫩江地区专员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本县隶属于齐齐哈尔市管辖,县人大正副主任、县政
协正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或相当于副处级的干部(含离休干部享受副处级待遇人员)均
由市委管理。正副科级干部仍由县委管理,股级干部属于党群口的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属于政
府部门的由县人事局管理。 干部管理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含合同干部、
聘任和聘用制干部)。 8月,按照中央关于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 全县干部管理工作在原
《关于改革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的十项暂行措施》和《关于党政群机关干部管理权限下放的几项
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县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干部管理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实
行分别管理,逐级负责,坚持党管干部和要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理顺使用干部部门和任
用管理干部部门的关系,严格控制乱提级格、滥定职权的现象发生,把干部管理落实到提高干
部素质,为基层、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上。在具体实施工作中,针对全县干部队伍结构和分布
不合理的现状,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打破专业人才管理上的部门所有制、单位所有制,从实际
工作出发,规划、科学摆布。对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进行调整,送人才上门,给企事业单位
配备急需人才,并注重给新建部门选派一定数量的骨干力量。又根据工作需要,从企业选调急
需专业技术骨干充实到机关、事业单位,促进人才的成长,合理使用、合理流动。全年共有129
名干部在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进行交流。同时在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目标管理。 5月,
县里组成7个检查组,对各部、委、办局目标管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单位 46个,占被检单位
总数的58%,基本合格单位30个,占被检单位总数的 37.9%,不合格单位3个,占被检单位总数
的4.1%,通过检查,促进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11月,为提高各乡镇合同制干部
的素质,县委和县政府组成考核组对 116名聘用制合同干部在德、能、勤、绩方面进行全面考
核,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考核报告,提出年末合同期满是否续聘的意见。经考核,有 9名合同干
部因离职上学等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有103名合同制干部继续聘用,有4名合同制干部因不具备
合同制干部条件予以解聘。1987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使人才脱颖而出,创造
人才平等竞争的环境,县人才开发流动中心进一步明确工作性质、原则以及承担的工作任务,
制定《杜尔伯特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工作简章》,并办理2名干部交流受聘手续。
1988年,下放干部任免权。县人事局只负责政府工作部门的股级干部任免,其它单位的股
级干部在不突破编制部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全部放给主管部门任免。其中设在乡镇企事业单
位的股级干部放给乡镇任免,设在县城内的企事业单位的股级干部放给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
任免,农、林、牧、渔场股级干部放给所在场任免。打破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干部的单一模式,
实行选任制、聘任制、考任制、委任制等各种形式并存的任用制度。随着企业人事制度的不断
深化,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有“组阁”权力,有权选定自己的助手和中层
经营管理领导干部。企业一般干部由厂长(经理)聘任,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
利和任期等。同时又把股级以下企业干部调配权全部放给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干部系统内调动
由主管部门自定,跨行业、系统调动由企业双方与其主管部门商定,并由调入主管部门报县人
事局备案。根据省《关于调整干部结构和为政法等部门增加编制的两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县
委、县政府调整充实公、检、法和经济杠杆部门的干部队伍,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
局、工商局、税务局等6个部门增加专业干部58人。其中安置军转干部4人,分配大中专毕业生
6人,从县党政群机关抽调26人,行政性公司抽调3人,事业单位抽调8人,税务系统内部调整1
人,从社会上招考选聘合同制干部10人。招考过程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和名额公开,考试成绩、录取分数、录取人员名单公开,打破原封闭式的干部管理体
制,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县委、县政
府制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考评的
内容为德、能、勤、绩,重点考评工作实绩,并根据考评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四个档次,进行奖惩。1989年,为搞活人才市场,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干部名单纳入县人才库,建立人才档案。同时为促进
科技兴县,全县放活科技人员共计135人。其中承包企业的65人,领办企业的 23人,搞科技服
务、技术承包、业余教学的32人,创办个体诊所及个体企业的9人,派任科技副乡(镇)长6人。
自放活科技人员之后,开发新产品26种,攻克技术难题72项,救活企业3家。
1991年 1月,为增强干部的公仆意识,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之中,打破干部终身制和
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按照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双选”即评选机关领导干部和
选聘一般干部工作。“双选”工作于3月中旬结束,全县有5名副局级领导给予亮黄牌警告和戒
勉谈话,有8名一般干部待聘。8月,全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结构管理,人员结构分为专业技术
人员或业务人员、党政工作人员。各类人员的比例按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不低于 70%,党
政工作人员不低于20%比例掌握。同年,行政机关干部开展岗位培训,全年共办班4期,培训干
部241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86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 461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
员总数的72%。专业人员(不含教育)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人,中级职务76人。1993年,副处
级干部由齐齐哈尔市委管理转为大庆市委管理。1994年,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民所
有制企业实行聘用,聘任制干部的暂行办法》,推进企业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企业有权自主聘
用、解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权设置本企业内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上岗竞争,能者
上、庸者下,打破企业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干部可以做工人工作,工人也可以做干部工作,
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不在本岗位时取消待遇。先后在石人沟渔场、化工建材厂等 6家
企业实施双聘,共办理聘任制干部28人,聘用制干部44人,并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实行任期制。
1996年,全县为平稳搞好国家公务员过渡,对拟过渡公务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
培训,集中组织学习 《宏观经济管理》和 《公务员基本知识》等。全县共举办公务员培训班
9期,培训干部1138人,培训率、考试及格率均达到100%。当年,有882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1997年,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年度考
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工作人员3770人,经组织考核,定为优秀的 376人,称职(合格)
的3371人,不称职(不合格)的23人。12月,按照市委要求,县长助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纪
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人事局长、劳动局长、财政局长、审计局长转为由市委组织部管理。1998
年,县委对干部管理对象规定为国家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和企事业单位
的国家干部(含乡镇事业站所的合同干部、企事业单位的聘任和聘用干部)。为加强对国家公务
员的管理,县政府制定《关于系统内城乡干部之间交流或岗位轮换意见》,对城乡之间国家公
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采取对等交流的办法,简化工作程序,进行岗位轮换
126人。 同时还制定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办法。国家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
跨单位之间,同一部门或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同类拨款事业单位之间干部调动,经人事
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后,报主管县长审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之间和企业之间的干部调动,经人
事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企业干部调入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干部调
入差额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差补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人事局局长办公
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国家公务员调入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干部调
入企业,系统内部之间干部调动及乡镇内部之间干部调动,经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乡
镇场干部调入县城工作,由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时严格控
制知识分子外流,对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调出本县,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
事局审批。初级职称的知识分子调往县外,分别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同年,县委书记,
县长由省划归市管理。根据企业由工厂制改为公司制,企业行政级别已取消的实际,企业领导
人的任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岗位职务管理,原有行政级
别记入个人档案,企业领导人员比照同级党委和总支的干部管理权限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机关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到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受身份级别的限制,有行政级别的记入档案,到企
业担任什么职务按所任职务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是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先辞去公务员身份。
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由过去单一任命制转变为推荐选举制、聘任制和任命制相结合。企业领导
人员因工作需要到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在企业所任职务和实绩表现,按国家公务员有
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公务员身份,确定相应行政级别。对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和
县直属事业单位拟新提拨的副职干部均实行助理制,由县委组织部行文,并注明干部实行助理
制的起止时间,到期后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提任副职。
1999年,县政府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分类管理意见》,对全县 306个事业单位按其性质、
职能分为 5种类型,按各类型单位的自身特点对其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突出岗位特点和
工作实绩,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签订聘约、合同管理。2002年,为优化干部队伍,改善
结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全县报考职位设置35个,其中 5个职位
报名人数因不足1:5比例而作废。对符合招考条件的30个职位,有443人报名应试,经过层层筛
选录取30人。此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亲自负责,并签定
责任状。整个招考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03年初,根据全县人才供
需状况,进行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情况调查。调查相关单位31个,毕业生 621人。经过调查了
解到全县农业畜牧专业技术人才现有120人,其中乡镇 45人,分布不均衡。乡镇专业技术人才
学历结构中的中专、大专、本科比例为19:3:3,平均学历水平较低,不能满足长远经济发展对
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县研究制定《全县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安置意见》,从县人才库调出17
名待业本科毕业生被县委选派到村挂职锻炼,表现优秀的16名大中专毕业生被安置到专业对口
岗位。同年,县人事局对干部档案的散件进行归类、阅卷,共整理散件 1万余份。对干部学历
进行清理复查,共清理审查干部档案1352卷,查出缺学历材料档案233卷,无学历档案 82卷,
虚学历档案48卷,经整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