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文化工作
第三节 民族文化工作
1985年,县民族歌舞团从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辽宁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招聘一批蒙古族演员,充实骨干力量。少数民族演员达到22人,其中蒙古族
演员17人。
1986年9月1日,庆祝县成立30周年暨第13届那达慕大会隆重召开,国家、省、市组团前来
祝贺。大会期间,进行民族体育项目竞赛和民族文艺节目表演。同年,县政府为蒙古族歌舞团
建成一座 700平方米集办公、练功、排练为一体的三层楼房。蒙古族歌舞团自创自演的民族舞
蹈《奔腾》、《盅碗舞》获省、市文艺汇演编导、作曲、表演奖。波·少布等人编辑出版《杜
尔伯特民歌集》和《杜尔伯特谚语》。为规范蒙古文字的应用,经县蒙古语文办公室审核,在
县城内设立 6处蒙古文书写、刻字服务部。1987年,蒙古语文工作办公室与公安、工商、教育
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检查、清理全县城乡及县境内铁路沿线各站使用的公章、悬挂的牌匾上不
规范甚至错误的蒙古文字。全县 7个民族乡(镇)都成立文化站,23个民族村建起文化活动室。
县蒙古族歌舞团编导的蒙古书《欢乐的那达慕》获省、市文艺调演优秀奖。1989年,县广播电
视局成立蒙古语编辑部,调入蒙古语播音员1人。1990年6月,县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起草制定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7月,全国八省 (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第
七次会议在本县召开,国家民委副主任伍精华、全国政协民族委员会副主任洛布桑、内蒙古自
治区人大主任巴图巴根、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洪范及与会全体人员听取县
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县蒙古族中学等10个单位学习、使用蒙古语文情况,
对全县蒙古语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1991年,县蒙古族学会成立,原县人大主任包信当选为理
事长,县民委主任吴金壮当选为秘书长。 6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
提视察县博物馆时题词:“了解过去,创造未来”。10月,国家体委、国家民委授予县“全国
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1992年,在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和市第二届龙沙音乐会上,
蒙古族歌舞团编创参演的14个节目中,有 9个节目分别获得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和优秀
奖。蒙古族演员珊丹、黄金晓与达斡尔族演员安艳华等多次在各类艺术节、文艺调演、音乐会
上获奖。1994年,蒙古族歌舞团创编的《杜尔伯特蒙古族安代舞》被收入国家卷《中国民族舞
蹈集成》。 县蒙古族歌舞团与韩国电视台合作, 成功拍摄一部反映蒙古族民俗民风的电视片
《杜尔伯特蒙古族婚礼》。江湾乡白热创作的诗歌《草原放歌》被诗刊社选用,作者应邀赴北
京参加现代诗研讨会。1995年 5月,县政府招商引资开工修建草原娱乐城。1996年,蒙古族聚
居的巴彦查干乡投资24万元,新建、改建文化活动中心 600平方米。江湾乡举办“江湾之春”、
克尔台乡举办“克尔台之夏”、敖林西伯乡举办“金秋草原”等文艺演出会。胡吉吐莫镇组织
“乌兰牧骑”,常年深入到村屯,为农牧民演出。蒙古族艺人王清的蒙古书说唱表演,使这一
古老的民族遗产得以保存和提高。1999年底,草原娱乐城修建工程经 5年的不懈努力,胜利竣
工。娱乐城建筑面积 4 847平方米,内设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娱乐、商务服务等场所,2000
年10月,县《民族文化条例》颁布实施。并规定每年九月一日为民族文化节。2002年 12月8日
起,县电视台每周开播一次蒙古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0分钟,内容为10分钟新闻、10分钟草
原文艺,并从内蒙古自治区招聘 1名蒙古语电视节目主持人。2003年。县民族宗教局参与国家
民委等部门编辑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型宣传画册的出版工作。
12月,县委宣传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体育局共同成功举办全县首届蒙古族民歌(曲艺)、
歌曲演唱会。县政府成功承办全省蒙古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八次学术研讨会和全
省蒙古语文学会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