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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救济

第二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救济



  一 民政局

  1984年8月,民政科改为民政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 2人,科员10人。内设人秘、优抚、
社救、财会等股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下设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民政招待所、殡仪馆
等。

  1989年11月,成立县残疾人联合会,定为副局级单位,由民政局代管,设理事长、副理事
长各1人。1990年10月,全县11个乡(镇)分别成立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由乡 (镇)长兼
任,副理事长由乡(镇)民政助理兼任。

  1996年,全县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民政局设局长 1人,副局长2人,科员7人。内设人秘股、
社救股、财会股、社会事务股、政权股、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副局级)。1998
年,县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县政府,晋升为正局级单位。2002年3月,民政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
3人,科员7人。内设人秘股、社救股、政权股、社会事务股、优抚安置办,下设救助管理站、
殡仪馆、寿山公墓管理所等机构。

  二 扶贫办公室

  1991年11月3日,正式成立县扶贫办公室,核定编制5人,设主任1人。1992年,增加1名副
主任编制。1996年,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撤销县扶贫办公室,编制减为 2人,其职能并入县
农业工作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对外仍保留名义。2001年,核定编制3人。2002年3月 8日,
增加1名副主任编制,编制数达到4人。10月,核定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 4人,公务员编制2
人,设主任1人。

  三 老龄委

  1984年,成立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老干部局。
1987年10月,老龄委内设办公室。1994年,老龄委办公室迁址民政局。1997年,老龄委办公室
受老龄委与民政局双重领导。2000年,全县各党委普遍成立老龄工作办公室,各村、居委会成
立老龄工作组。2003年,组建大庆市老年学会杜尔伯特分会和省老年协会杜尔伯特分会。12月,
省老年协会杜尔伯特分会改称为杜蒙老年协会。县老龄委下属杜蒙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
老年活动中心辖健身专业委员会、秧歌专业委员会、老年艺术团。全县有县级老年协会 1个,
基层老年协会83个。

  四 残 联

  1994年,成立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县民政局代管。1999年 1月,成立县残疾人联
合会,直属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随之撤销。残联定为正科(局)级群团组织,编制14
人。2001年11月,残联编制16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