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老龄工作
第七节 老龄工作
1999年,国际老年人节,老龄委和机关工委联合举办《老年法》学习讲座。评选出敬老好
儿女金榜奖获得者5人,老有所为奉献奖获得者5人,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获得者 3人。全县60
周岁以上老龄人口1.7万人,其中农村老龄人口13440人,80岁以上特困老人 102人。2000年,
在原夕阳红秧歌队基础上组建“夕阳红活动站”。老龄办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宋元花及19户特困
老人。2001年,全县百岁以上老人2人:即宋元花,102岁,赡养人聂希荣;杜国军 101岁,赡
养人杜兴林。县老龄委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敬老优待证 30余份。2003年, 老年干部活动中心
成立老年大学,开设 2个专业,学员30余人。预防“非典”时期,县民政局制定《关于敬老院、
老年公寓预防非典型肺炎方面的十项制度》,下发到每个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同年,县政府投
资40万元购置健身器材,装备老年综合体育场1处,集资10万元在天湖公园修建门球场2处。改
建、扩建、新建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等21处。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104
元以下)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县老年人 2.64万人,其中蒙古族老年人3941人。全县有
老年活动中心3处,老年活动室39个,老干部门诊1处,发放敬老优待证1 6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