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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三章  信访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85年,县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其中主任1人。隶属县人民政府,受县委、县政府双
重领导。1986年,成立由一名县委副书记兼任组长、一名副县长兼任副组长的县信访领导小组。
1996年,全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县信访办核定人员编制4人,设主任1人,科员 2人,工勤人
员1人。2001年,县信访办核定编制6人。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员2人,工勤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