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教育制度
第八节 教育制度
一 教育方针
198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
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教育必须
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和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的要求。20世纪90年
代,党和国家制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
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2001年,在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管理体制
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县城中小学实行县、镇两级办学、
两级管理;农村中小学实行乡(镇)、村、屯三级办学、三级管理。乡(镇)以下学校经费自筹,
师资仍由县统管。
1986年,建立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与学校的联系制度。全县中小学实行县、乡(镇)、村三
级办学、三级管理体制。1993年 3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县委、县
政府关于贯彻〈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若干问题的决定》。1994年,开展以“四定三制”
(定岗、定编、定职责、定工作量)为主要内容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2001年,根据全国基础教
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
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权上收到县,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
的部分上收到县财政,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户”。2002年11月,县政府下发《农村乡镇办学
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以县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农村学校校长的任命考核与教师
的调动等权力上收到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乡镇中心学校,与乡镇中学为平行单位,受县教育
行政部门管辖。
三 学 制
1985年,小学向六年制过渡基本完成,全县中小学开始实行“六三”学制。
1993年,全县中小学学制改革。石人沟、连环湖、对山等 3个国营场办学校从秋季开始初
中一年级实行四年学制,全县所有小学从秋季开始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五年学制,“注音识字、
提前读写”的小学各年级全部实行五年学制。1998年,县教委制定《关于“六三”学制向“五
四”学制过渡的安排意见》,规定全县大部分乡(镇)小学五年级学生均不毕业,在小学暂留一
年,到1999年 8月升入三年制初中。学额较少的胡吉吐莫镇、江湾乡的小学五年级可部分升入
初中。县实验小学、红旗小学的五年级全部毕业,北完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的三分之一毕业,升
入四年制初中一年级。一段时间,全县中小学“六三”制与“五四”制并存。农村实行“六三”
制,城镇实行“五四”制。2001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后,全县学校学制逐步从“五四”
学制过渡到“六三”学制。
四 考试制度
1985年,全县中小学基本都实行期中、期末、学年末升级、毕业升学等考试,不少学校还
进行不定期小考、月考等平时检测。这些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初中升学由省里出题,主要考试
课程有语文、数学、政治、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生理等,历史、地理实行
单科结业考试。高中升学考试由国家统一出题、统一考试,主要考试课程:理科为政治、语文、
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文科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等。蒙古族
初、高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还要加试蒙古语文课。小学生升初中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蒙古族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考试要加试蒙古语文课。1987年,国家教委开始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1997年,考试中追求优秀率和升学率的现象逐渐淡化,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1999年,对小学
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全面实施“等级+特长+评语”的评价制度。小学实行分项考
核,不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取消百分制。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毕业考试和考
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升学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县统一组织,统一考试,自定录取分数段。
2001年开始,高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参加全国高等学校“3+X”统一考试。
五 课程设置
1985年,全县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生理
卫生、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地理常识、历史、
农业常识、体育、音乐、图画等课程。蒙古族小学从三年级开始加授蒙古语文课,蒙古族中学
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加授蒙古语文课。1990年,部分中学开设劳技、微机、健康教育、人口理论
等课程。1991年,全县小学将《我爱你,中国》、《小学生国情十知道》做为国情教育的必读
读物;《红岩的故事》、《雷锋的故事》做为课外阅读教材。中学根据国家教委要求,将《国
情教育读本》定为“两史一情”教材。1994年,按照省教委开设活动课教学计划,小学在课外
活动时间里安排一节科技活动课。在每周安排三节体育课的学校隔周安排一节健康课。蒙古族
小学在县环保局的支持协作下,开设环境教育课。设专职教师,要求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
做作业。2003年,全县高级中学开设课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
治、地理、音乐、体育、计算机等。音乐课只在高中一年级开设,计算机课只在高中一~二年
级开设。初级中学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劳技、体
育、音乐等课程。小学开设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劳动、科技、思想品德、音乐、美术、
体育、社会等课。蒙古族中、小学加授蒙古语文课。全县幼儿园开设健康、社会、艺术、语言、
科学五大领域的课程。全县中、小学基础课程历来均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