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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后记



  2003年 6月,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颁发《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根
据《规定》,本县于9月 24日启动第二部《县志》编写工作,成立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
县志编写办公室。县志办属临时性机构,人员聘用、资金使用、修志计划安排等日常工作由档
案局具体负责。

  参加编纂人员有档案局县志股2人,聘用退体老同志6人,电脑操作员1人。9月26日着手培
训修志人员,历时 4天。修志人员大体掌握编写方志原理、通则、程序的基础上,研究、拟定
县志篇目,后按篇目分工,确定收集资料范围、对象。

  当时县志资料较不完善。其原因有三:一是第一部县志统稿后,未能进行续志资料收集、
年鉴编写工作。二是第二部《县志》断限后恰值产权制度改革和两次机构改革,机关、事企业
撤并过程中文书档案散失严重,个别局、行、场文书档案残缺不全甚至有的干脆没有,工厂、
公司文书档案无者更多。三是社会性资料空缺,很难查询。为此,档案局组织修志人员开展深
入细致的广泛搜集抢救发掘资料工作。前后共收集资料8 000余万字,筛选出可入志资料1 500
万字。收集资料范围和对象涉及中省直、县直单位72家,事企业152家,乡、镇、场 26家,走
访咨询知情人2.1万人次。所收集到的资料基本满足县志编写的需求。

  为保证县志编写质量和加快县志编写进度,县志办实行业务例会制度,进行学术研究、评
议志稿、总结部署工作等。业务例会共召开28次,解决在编写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难点、疑
点问题,使修志人员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加快修志进度,提高志稿质量。

  具体编纂分工:包玉玲负责第五篇、第十一篇;杜秀华第一篇中的人口部分;王国志凡例、
总述、传记、第四篇、第十九篇;包占庆大事记、第十三篇、第十四篇、第十七篇;李凤学第
七篇、第十五篇、第十八篇;李新民第二篇、第八篇;王国年第一篇中的环境、第三篇、第十
篇、第十六篇;刘玉泉第六篇、第九篇、第十二篇、附录;周宏英资料、打印、排版等工作。

  2005年8月,志稿分篇编写工作已经完成90%,开始总纂统稿。12月,完成县志总纂统稿及
送审稿打印工作。2006年春节过后,档案局将县志送审稿报送省地方志办、市志办、县志委审
阅。4月~5月,省、市、县三级审定通过志稿。县志办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加工志稿,并且进行
版式设计、排版及校对工作。7月初,县志脱稿,付诸印刷。

  2006年9月1日是本县建县五十周年纪念日,将举办隆重的庆祝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将
第二部《县志》列为建县五十年的一项文化建设成果及县庆的献礼。县委、县政府,及时划拨
经费,满足修志资金需求;县委、县政府办下发文件,要求县直各单位、乡、镇、场支持协助
县志资料收集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修志工作顺利进行。档案局为修志人员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和工作环境,提供宽敞的办公室、现代化的通信手段和交通工具,让修志人员享有在职职工的
福利待遇。极大地激发了修志人员的工作热忱,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县志脱稿付印预示着我县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即将园满结束。在县志编写过程中,得到
省地方志办、市志办的精心指导,也得到县直单位、乡、镇、场驻县中省直单位及人民群众的
大力协助,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虽然,我们遵照省、市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尽心尽力地完成修志工作任务,但
是由于资料基础欠缺、修志人员水平有限,《县志》一书或许有不尽人意之处,希望广大读者
批评指正。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档案局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