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证券
第七节 证券
一 国库券
1985年,由县财政局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国库券,面额为 5元、10元、50
元、100元。单位购买的年利率为5%,个人购买的年利率为9%。偿还期统一为5年,到期后连本
带息一次偿还。全年推销国库券92.4万元。1986年,国库券年利率上调,单位购买的年利率为
6%,个人购买的利率为 10%,面额和偿还期不变。原发行的国库券陆续进入还本付息期,每年
偿还20%,分5年全部还清。1988年,发行的国库券偿还期缩短为 3年,年利率不变。1989年,
国库券改为只对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发行,偿还期不变,年利率为14%。截至到9月末,全县超额
完成国库券推销任务,受到省通报表扬。1990年,国库券发行增加20元券面。1991年,国库券
年利率调到10%,偿还期不变。全县推销国库券112.5万元,总付到期国库券本和息58.9万元。
1992年 4月,国库券发行对象扩大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共发行两期,第一
期发行的国库券面额有50元、100元、500元共计3种,年利率为10.5%,偿还期为5年。7月,发
行第二期国库券,并增加1 000元券面,年利率为9.5%,偿还期为3年,到期后连本带息一次偿
还。全年发行国库券50万元,国库券到期总付148万元。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可以在国家批
准的交易场所办理转让。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1993年,国库券50元面额停发。1994年,国库
券偿还期缩短为2年,面额有100元、500元、1 000元,年利率下调。全县完成国库券发行任务
150万元。
二 保值公债
1989年,对城镇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基金会、保险公司及效益较好的企业发行保值
公债。该债券是国家首次采取货币保值方式发行的国内公债,年利率随人民银行规定的 3年定
期储蓄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贴补率,外加一个百分点,偿还期 3年。1990年,保值公债停止发
行。1992年,保值公债券总付时年利率达到14.16%。
三 特种国债
1989年,国家将原来向机关、 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国库券改为发行特种国债,年利率为15%,
连本带息偿还期5年。1991年,特种国债年利率下调到9%。全县发行特种国债 10.6万元。1992
年,特种国债停止发行。
四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1987年,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主要对单位发行,年利率为6%;个人也可以认购,年利
率为10.5%,连本带息偿还期3年。全年发行59.5万元。1988年,重点建设债券停止发行。
五 国家建设债券
1988年,国家建设债券实行对个人、基金会及金融机构发行,年利率为9.5%,连本带息偿
还期为2年。全年发行24.4万元。1989年,建设债券停止发行。
六 金融债券
1988年,对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偿还期为2年和5年。全年发行金融债券36.6
万元。截至到1992年末,已连续发行5年。2年期年利率为8%,5年期年利率为7.5%、9%和10%几
种。1996年,债券收入101万元,支付27万元。
1990年,紧缩银根和控制消费基金支出以后,企业和个人都握有大量的债券不能流通,普
遍感到资金紧张。为把债券变成现金,金融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协助信用社开办有价证券
买卖业务,从而方便持券人,遏制“黑市交易“。
七 彩 券
1987年,本县向各单位摊派由省体委发行的体育中心建设有奖募捐券12万元。1988~1991
年,向各单位摊派由省体委发行的第七届冬运会基金奖券3次,金额6.3万元。向各单位摊派由
省民政部发行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4次,金额 25万元。1992年,向各单位发行省广播电视塔
集资建造工程彩券3万元。2001年,发行中国体育电脑彩券,设推销网点2处,自愿购买,票面
额每注2元,彩券单注最高奖金封顶为500万元,最低为5元。共发行金额 80万元。2003年,中
国体育彩券发行金额计113万元,中奖金额单注最高金额3万元。
除以上彩券外,历年还有县内或外来商家为推销商品或单纯为发行彩券谋利而在县内发行
的众多商业彩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