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届代表会议 1986年4月17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
议代表187人,列席 66人,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也列席大会。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
取和审议县长白宝玉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李秉阳所作的《关于1985年财政
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信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副县长许生所作的《关于制定“七五”计划〈草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清所作的《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县法院院长岳宝森所作
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巩树栋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
会讨论通过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巩树栋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县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年恩富离休,免去曲延宝副县长职务和许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1987年 3月29
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184人,列
席63人,县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全体委员也列席大会。代理县长常树林、副县长李秉阳、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包信、县法院院长岳宝森、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分别就县政府工作、财政预决算、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县人民法院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报告,大会听取讨论审议以上报告
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白宝玉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议,批准岳宝森辞
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选举常树林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郭俊成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1987年9月25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时2天,出席会
议代表148人,列席 52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信致开幕词。与会的代表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所作的《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
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12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县人民法院院长 1人,县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1人,人民陪审员30人。选举出席齐齐哈尔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3人。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包信致闭幕词。1988年 3月23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
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131人,列席56人,出席县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也列席
会议。县长常树林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许生作《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草案〉的报告》,副县长李秉阳作《县政府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信
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
长巩树栋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以上报告并通过各项决议。1989年 3月
23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126人,
列席60人,县政协全体委员列席这次大会。县长常树林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许
生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副县长李秉阳作《县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县人
大常委会主任包信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
分别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以上报告,并
作出相应的决议。1990年 3月20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
时3天,出席会议的代表138人,列席会议51人。县长常树林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
长范景文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副县长李秉阳作《县财政预决算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信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文清作《县第九
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
察长巩树栋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以上报告,并通过6项决议。
1991年2月1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会期 3天,出席会
议代表182人,列席会议 89人,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也列席这次会议。县委书记王
贺歧致开幕词,县长常树林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范景文作《199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王自权作《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齐海山作《关于制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草
案〉说明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信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
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蒙古语
文工作委员会主任包祥林作《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说明》。会议听取审议以上工作报告,并通
过各项决议。按照会议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人,副
主任4人,常委12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5人,县人民法院院长 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
人。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清致闭幕词 。1992年3月26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在政府大礼堂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182人,列席98人。县长常树林作《县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范景文作《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2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曲源作《县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清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郭俊成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分别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以上报告,并通过各项决议。大会还审议通过关于冯振友因
工作变动,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经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决
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17人增加到 19人,并在本次会议上补选蒙古族常务委员会委员3
人。1992年10月 28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政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
出席会议代表 182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关于选举大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
成方案,介绍与推荐出席大庆市第五届人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出席大庆市第五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包冠喜作
《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
过关于接受杜兴林因工作变动辞去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选出大庆市第五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13人,其中蒙古族代表7人。1993年3月23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议在政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历时2天,出席会议代表179人,列席会议83人。与会代表听取审
议县长常树林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曲源所作的《县1992年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清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作的《县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报告。审议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调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部份指标》的报告。会议通过相应的决议。
1994年1月25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职工俱乐部召开,历时3天,出
席会议代表181人,列席会议 82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范景文致开幕词。与会的代表听
取和审议代县长许生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长曲源所作的《县1993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森所作的《县人
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包冠喜作的《关于换届选举
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
栋所作的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
《县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草原管理条例〈草案〉》。大会通过上述报告和各项决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务委员会委员14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8人,县人
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景文致闭幕词。1995
年3月9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政协西侧会议室召开,会期 3天,出席会议
代表181人,列席会议 90人。这次大会主要工作任务是:检查总结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
的工作,讨论确定县199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与会代表听取县长许生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
告》,县财政局长曲源作的《关于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土地管理局长蔡福作的《关于县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
景文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
察院检察长巩树栋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
县土地管理条例》。一致通过上述报告、条例和各项决议。补选宝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6年3月18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会议室召开,会期3天,出
席会议代表179人,列席会议 86人。与会代表听取县长许生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郭俊成作的《县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巩树栋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县1995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
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并通过上述报告和相应的决议。县
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孙省田、刘玉山、黄克、王建武、吴海江、包占庆、文安和等 7人,由于
工作变动和退休等原因,提出辞去县人大常务委员职务,会议同意他们辞去县人大常委职务的
请求,并补选白俊鹏、李众英、郭喜久、蒋文格、韩天荣等5人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7年5
月23日,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 3天,出席会
议代表181人,列席会议 90人。与会代表听取副县长李金富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
财政局长陈彬山作的《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
县长李泽春作的《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报告》,县计委主
任冯柏松作的《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的报告》,县人大副主任刘玉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代院长谷瑞海作的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代检察长于志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因工作变动、退休等原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范景文、副
主任包冠喜、县长许生、副县长李金富、郑志新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辞呈,大会决定接受他们辞
去职务的请求。会议选举许生为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王林峰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委员,李金富为县长,石伟峰为副县长,谷瑞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于志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新当选县长李金富在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1997年10月23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
3天,出席会议代表175人,列席人员19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生致开幕词。与会代表认真学
习讨论党的十五大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
委17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 1人,副县长7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县人民法院院
长 1人。选举出席大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1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峰致闭幕词。
1998年3月17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会议室召开。会期2天,出
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 8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长李金富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县计委主任冯柏松作的《关于199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陈彬山作的《关于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
法院院长谷瑞海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检察长于志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并通过以上报告和各项决议。因工作调动,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贵新、海山向大会主
席团提出辞呈,会议接受他们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补选程学力、韩天荣、李青
春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9年3月 24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
大会议室召开,会期2天,出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84人。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县长李金
富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冯柏松作的《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陈彬山作的
《县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
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谷瑞海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
院检察长于志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
和《关于兑现奶资议案承办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以上报告和相应的决议。因职务和生产岗位
变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宝金、孙晶华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辞呈,会议批准接受他们辞去县人
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2000年 3月26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政协西
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175人,列席会议94人。与会代表听取县长李金富所
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冯柏松所作的《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陈彬山作的《关
于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县长范永平作的《〈县民
族文化工作条例〉说明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院长谷瑞海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于志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报告和各项决议。补选王新东、刑礼兵、傅兴权为县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01年 3月18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政
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 106人。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
县长李金富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李洪光作的《关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陈彬山
作的《关于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许国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谷瑞海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检察院检察长于志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因
工作变动和退休原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生、副主任刘玉森及人大常委会委员程学力、白连
生、李青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辞呈,会议接受他们辞去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变动,副县长曹百
胜、于克及县检察院检察长于志文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辞呈,会议接受他们的辞去职务的请求。
会议选举李泽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于克为副主任,选举冯忠宏、姚洪伟为县人大常务
委员会委员,选举高尚坤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2年 3月20日,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在县政协西侧大会议室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89人。与会
各位代表听取县长李金富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经济计划局长海山作的《关于2001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
财政局长谭延国作的《关于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副
县长王玉杰、李忠惠分别作的《关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
案〉的说明报告》和《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谷瑞海作的《县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尚坤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上述
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因工作变动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姚洪伟、王亚春、王新东、林树波、
赵国华、李众英、韩天荣、傅兴权、曹子玲等 9人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辞呈,会议接受他们辞去
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选举胡涛、刘国英、于耀成、赵国君、王建武、
李君德、李伟峰、陈玉霞、贾凤玲为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2年10月30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公安局警官俱乐部召开,会期
2天,出席会议代表175人,列席会议13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春致开幕词。会议通过选举
办法,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务委员18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7人,县
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出席大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春致闭幕词。2003年 3月19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
县草原娱乐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7人,列席会议 86人。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县长王玉杰所
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经济计划局长李洪光所作的《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谭延国所作
的《关于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国峰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俊亭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尚坤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以上报告和相应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