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安
第四节 治安
一 户籍管理
1983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束,全县人口218400人。1987年,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着手运
行,成立发证办公室,举办手工制证训练班等。年末,照像工作基本结束,入户核对工作趋于
完成,打字编码工作全面铺开。1988年,公安局组织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开展居民身份证发证会
战,首批手工制证结束,共制证133 904人,在全市 11个县中名列第一。1990年,开始发放居
民身份证,当年发放13 560份。为给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奠定基础,集中时间和力量清查
户口。不仅摸清全县户口底数,完善对5 478名外来人口管理措施,还摸出破案线索283件,处
理人犯 140人。1991年,人口管理已实现常住人口分类管理、外来人口依法管理。对重点人口
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共建档1 462份,其中帮教人口档案316份。同时加强人口动态管理,提
高预防、控制、发现犯罪的能力。烟筒屯派出所在清查外来人口时,查获1个盗窃团伙及1个拐
卖人口团伙。铁东派出所也查获 1名杀人潜逃案犯。1994年,全县管理户籍的派出所16个,其
中县城 3个,农村乡镇场13个。并在县城3个派出所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公安局对全县2 330
名流动人口摸底排队,登记造册,发放流动人口暂住证。从流动人口中查出违法犯罪分子 6人,
抓获现行犯罪 1人,破获刑事案件1起。对1 082名重点人口实行动态写实,跟踪问效。组建监
控小组 883个,组员2 321人。1996年,成立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对全县2 567名重点人口和
2939名外来流动人口分别健全管理档案,设立监控和帮教小组。从“三无人员”中审查出违法
犯罪分子26人,通过所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279起。有2个派出所被评为省户籍管理标兵单位,
6个派出所被评为省户籍管理先进单位。1997年,按照 “按门装户,按户装人”的原则,对全
县实有人口进行彻底清理,并为3 029名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县城3个派出所已实现人口管理
微机化。1998年,一心派出所通过对比重点人口档案,破获盗窃案 1起。1999年,换发并使用
新版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实行复码升位,增加2个识别码。2002年,先后开展6
次清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行动。共登记外来人口 2 024人,办证 1 723人;清理出租房屋
563所,全部登记发证。2003年,在抗击 “非典”斗争中,派出所民警每天都要深入居民家中
对外来人口和外出返回人口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每当接到群众对从疫区返回人员报告时,辖区
民警首先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措施。全县16个城乡派出所全部完成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全
国户籍联网。
二 特业管理
1987年,出动警力140多人次,对特种行业进行6次整顿。特种行业包括旅店、文化娱乐、
旧货、出租车等业。1989年,“扫黄打丑”运动开始后,文化娱乐业不再列入特业管理之内。
1990年,在特种行业整顿中,查处70家违法经营业户,其中有 5家旅店被勒令停业整顿。为解
决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在县城内确定 8处出租车停车点。1996年,采取检查指导与清理整顿、
整改相结合及与行业业主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办法管理特种行业。下发行业整改通知书45份,涉
及82项整改内容。对1家刻字社、4家旧货店、8家旅馆和16家机动车修理部予以治安处罚。2003
年,列入特业管理的业户共有207家,其中旅店48家,旧物、旧货店 18家,机动车修理部19家,
出租车户111家,典当行1家,印刷厂5家,刻字社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内容包括规
章制度不全不立,旅店住宿、修理车辆、收购废旧金属缺乏登记等。
三 枪刀爆炸物管理
1987年,公安局、武装部联合下发《关于民兵武器保管使用事项的通知》,对易燃易爆物
品和剧毒药品清查登记,收缴不合理使用的枪支。1991年,对专用枪、岗位枪、公用枪的佩带
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整顿,对民用枪支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换发枪证的基础上,进行经常性
的检查抽查。1992年,对全县 282支民用枪重新换发枪证,建立档案,并与持枪人签订合同。
收缴10支违法携带和使用的枪支,其中猎枪7支,口径枪 1支,高压汽枪2支。1994年,层层签
订责任状,集中清理民用枪支。1996年,贯彻国家《枪支管理法》,建立枪支管理制度,明确
公务枪支佩发、使用范围,上收民用枪支及清缴非法枪支。上收民用枪支 306支,收缴非法枪
支81支,管制刀具131把。1997~2002年期间,收缴非法枪支 670支,子弹1 700发,管制刀具
1 003把,炸药 695公斤,雷管681枚。所收缴的非法枪支、管制刀具送交市公安局统一销毁。
2003年,收缴非法枪支24支,管制刀具81把,剧毒药品6.2公斤。
四 禁赌禁毒扫黄
本县的卖淫嫖娼、种毒吸毒贩毒、聚众赌博现象都发生在民国时期,伪满时期加剧。人民
政权建立后对黄、赌、毒予以打击。1947年,黄绝迹。1952年,毒绝迹。只有赌风屡禁不绝,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趋于严重。黄、毒现象也沉渣泛起。
1988年,公安部门重点打击赌博活动,先后出动警力450人次,在县城开展3次查赌行动。
农村13个乡镇派出所也组织5次夜间查赌行动。共破获赌博案件69起,收缴赌资4 700元,处罚
赌博人员318人,罚款1.5万元。1989年,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开展“扫黄打丑”、“除六
害”专项会战。六害指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卖毒品、
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取财物害人。1990年,在“扫黄打丑”、“除六害”行动中,查获
9起赌博案件,2起卖淫嫖娼案件,1起观看淫秽录像案件。取缔 11家不具备条件的文化娱乐场
所,处罚传播淫秽录像人员 21人,查没图书、画册、扑克、录像带等112件。1992年,在除黄、
赌、毒三害斗争中,共查处“三害”案件60起。其中卖淫嫖娼 7起,流氓滋扰36起,赌博案件
57起,种植毒品17起。捣毁卖淫窝点2个,打掉流氓团伙 8个。抓获违法人员107人,其中卖淫
嫖娼14人,流氓滋扰76人,种植毒品17人,铲除罂粟2387株。1994年,结合元旦、春节安全保
卫工作,在全县开展查禁打击赌博会战。共查处赌博案件93起,处罚372人。收缴赌资1.3万元,
罚款6.5万元。当年还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7起37人,传播淫秽录像案2起12人。所查处这些人犯
中,劳动教养3人,治安处罚46人。并破获 1起种植罂粟毒品大案,铲除罂粟2 595株,收缴提
炼的罂粟膏 637.2克。1996年,重点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和集贸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流氓滋扰
案件,共查处 28起36人。1997年,收缴违禁音像制品43件,VCD光盘 6盘,销毁14台博彩机。
2000年,贯彻执行市公安局《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
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规定:各县区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歌舞娱乐、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
映场所;取消无证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查封黄、赌、毒场所,拆除经营场所的
包间、隔断、贵宾房、房中房等。并对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营业时间予以限定。县公安局对
全县55家涉嫌黄、赌、毒的业户进行彻底清查。共清查文化娱乐服务场所85家。歌舞娱乐场所
32家中,转租未换证的8家,无证3家,取缔3家;洗浴桑拿按摩场所22家中,有证的 13家,无
证的9家被取缔7家;电子游艺厅23家中,有证的12家,无证的11家;录像放映厅 6家中,有证
的3家,无证的3家被取缔;网吧2家中,有证的1家,无证的 1家被取缔。查出存在问题场所52
家,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处罚2家。2003年,查处介绍容留卖淫案件1起3人,赌博1起4人。
五 综合治理
1987年,全县有治保会353个,1 641人。帮教小组286个,所帮教的失足青少年318人。整
治的重点为盗窃狐貉、流窜撬盗、流氓滋扰、盗杀牲畜 4个方面。公安局、工商局、畜牧局联
合下发《关于加强牲畜、毛皮饲养动物和家禽市场交易管理的通告》,公安干警深入街道、村
屯、农贸市场,查禁无证收购和宰杀牲畜的商贩,破获一批盗杀牲畜及盗窃狐貉的案件。其中
破获盗貉案件12起,追回种貉22只。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198起,处罚309人。其中行政拘留223
人,罚款90人,警告16人。1988年,贯彻县《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狠刹盗杀禽畜、流氓闹校、
抢拿铁路站台煤木、赌博、抢帽子“五股风”。开展打击盗杀大牲畜专项会战,查破案件 8起,
追回马6匹、牛14头。开展打击偷捞滥捕鱼类活动,行政拘留15人,罚款50人,罚款金额3 900
元。1989年 5月,县人大深入到胡吉吐莫镇、巴彦查干乡进行社会治安状况调查,从调查中发
现:1、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2、群众缺乏安全感。犯罪分子由过去的夜间作案发展到白天作
案,由过去的室外作案发展到入室作案,由过去的暗偷发展到明抢。出现一些新中国成立以来
少有的杀人、蒙面抢劫、强奸等暴力作案。社会青年闹校、闹医院。据蒙古族医院保干反映,
凡是新调到医院的医护人员,不法分子都会“审问”一番,造成医护人员恐惧心理,值夜班的
不敢出诊。究其原因,一是受上级发案指标不超过人口比例万分之三的限制,该立案的没有立
案,打击犯罪的力度不够;二是大量的初、高中毕业生流入社会,无所事事,部分人为非作歹;
三是流动人口增多,成份复杂,不易管理,同年,城镇居民区组建治安队,实行厂、区(街)联
防,包片包段,巡警队和派出所在主要街道、重点治安部位实行昼夜巡逻。1990年,开展打击
盗窃自行车犯罪、打击“车匪路霸”和“北方行动”、“夏季攻势”等多项斗争。全年共捕获
违法犯罪分子277人,打掉犯罪团伙12个,追捕人犯39人,劳动教养36人,治安处罚1 163人,
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31.7万元。1992年,开展整顿农贸市场治安秩序和个别村屯治安秩序等小
规模、短周期、快节奏专项打击。1993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做
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 137件,从中破案
25起,抓获人犯13人,并出现投案自首、大义灭亲的情况。1996年,针对治安存在突出问题,
确定社会治安不好的地方进行重点整治。公安局确定19个治安不好的地方,派出所划分58个治
安不好的区块。在这些区块中抓获并处理违法犯罪分子 107人。1999年,在农村土地、水面、
草原等资源纠纷中,恰当掌握矛盾性质,该化解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该打击的坚决严厉打击。
有效地处理腰新乡翻身村、巴彦村的土地纠纷事件和白音诺勒乡与龙虎泡渔场之间的水面纠纷
等7起事件,防止大型群众性治安事件发生。2002年,深入开展“三节”(元旦、春节、元宵节)
安全保卫和“春雷”百日行动,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全年共发生治安案件
1 036起,查处967起,处罚996人。其中行政拘留355人。2003年,在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
公安局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两会”安全、清剿各类违法犯罪行动。清理整顿16次,查处
一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案件。全年发生治安案件885起,查处566起,处理784人。
六 安全防范
1987年,全年抽调保干 160多人次,对工企单位进行夜间巡逻检查,处罚失职的更夫、门
卫和值宿人员38人次,抓获盗窃团伙2个,犯罪分子6人,破案17起,缴获赃款赃物4500余元。
1988年,加强对工企单位安全防范,整顿充实门卫更夫队伍,落实安全责任制,推广技术防范
措施。在工企单位安装防盗报警器150个,配备现金防抢包250个。1989年,落实金库、枪库、
重要物资库、商品库等4库技术防范措施。按照居民区、社会面、内部、农村4条线,从人、地、
物 3个方面加强预防工作,提高防范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1990年,狠抓群防群治,提高防
范能力。县有治安员146人,各乡镇组织季节性民兵巡逻小分队。全县共有群众性防范队伍5 014
人。机关、企业的声控报警器由原来的10台增加到15台,76个重要物资仓库做到门加锁、窗有
铁护栏。176个金库有162个加上二层防护罩。1991年,县城增加67名义务治安员,58名专职看
护员。全县2级列管单位有红外线报警器2台,声控报警器65台,断线报警器 50台,控制着242
个要害部位。县城居民安装安全锁8800把。1993年,农村实行“义务护村”或“10户联防”,
县城实行街道以片警和治安员为主体,社会面以巡警为主体的安全防范管理体制,农贸市场实
行以工商管理人员和治安员为主体的安全防范管理体制。1995年,推广肇州、肇源两县“三联
两全”治安防范经验。“三联两全”:联防队、联防区、联防组和全方位、全天候防范。1996
年,农村普遍完善“三联两全”治安防范机制。1997年,县城金融系统全部安装无线报警器并
与巡警大队联网。1998年,在县城进行与“110”联网的CAS防盗防劫报警建设,使人、物、技
防有机结合。2001年,在农村推进 “154”工程,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严防村匪屯霸盗窃
奶牛、狐貉、农机具及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 2002年,统一规范派出所7
种业务档案,制作图版 54块,在泰康镇筹建标准化警务室 6处, 在农村乡镇组建与民警数量
1:1的专职治安员队伍 44人。2003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努力构筑农村、城
镇两个防范网络,遏制发案上升势头。在农村形成以派出所为龙头,村级警务室为基点,以保
安员、治安员、联防员为主体,以物防、人防为补充的“1131”防范新格局。组成专职保安员
44人,专兼职治安员318人和义务联防员51340人的辅警力量。在县城,一方面实行警力前移,
使派出所工作中心转移到防范上来,建立 6个社区警务室。一方面组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开展治安防范工作。500名低保人员经过培训编组,由派出所民警带队在确定区域巡逻看护。
七 油田保卫
1990年初,省政府组织召开大庆市与本县等周边 6县保卫油田联防工作会议,促进和推动
预防、打击盗窃油田生产建设物资的现象。大庆油田在本县有油气井60余眼,分布在敖林西伯、
胡吉吐莫、他拉哈、白音诺勒等乡镇,点多、面广,防范难度较大。1992年,在油田外围治安
整顿中,破获盗窃原油和油田设施案件14起,处罚不法分子50人,收缴原油150吨,并关闭5家
小炼油厂。1993年,公安局与采油九厂保卫科配合,建立以油田巡逻队看护为主体,多警种配
合的巡逻体制。1994年,贯彻执行中央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
讯等器材设备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顿完善专群结合的油田保卫队伍,采取重点巡逻检查与
重点看护相结合的方法,对油田较集中的敖林西伯、胡吉吐莫等乡镇进行重点治理。公安局配
合大庆采油九厂保卫科进行2次大型巡逻、堵截活动。全年共取缔小炼油厂11家,对4家收购盗
窃原油的小炼油厂予以处罚。查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3起10人,收缴原油21.4 吨。1997年,根
据省政法委、省综合整治委文件精神及市公安局《关于整治油田安全秩序方案》要求,全年共
取缔废品收购站(点)11个,取缔土炼油厂、化油点 62个,拔掉土炼油炉(罐)259个,收缴原油
61.4吨,治安处罚17人。2000~2002年,在打击土炼油厂、化油点的同时,采取清走油区内的
“三无”人员,拆扒临时搭建的房屋,堵截倒运原油车辆等措施。并当场炸毁所缴获的储油罐
以震慑不法分子。2003年,取缔土炼油点46处,炼油炉50个。收缴储油罐 12个,原油195吨。
破获盗窃油田变压器等刑事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