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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预审

第七节 预审



  1987年,预审执行“从重从快”方针,及时打击犯罪。全年受理案件36起,审理58人,审
结33起49人,呈捕27起40人。查破10起案件,涉案14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 1.1万元。1989年,
预审科与刑侦、技术等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等办法。挖掘线索,扩大战果,
迅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1990年,在预审工作中执行“四率四关”:抓批捕率,把好事实关;
抓合法率,把好政策时限关;抓准确率,把好定性定罪关;抓审结率,把好证据关。1992年,
共受理案件72起,审理86人,审结率、批捕率、准确率都达到 100%。1998年7月,根据省公安
厅“侦审合一”精神,撤销预审科,预审工作划归刑事侦察大队。2001年,刑侦大队做到每案
必审,每卷必阅,确保执法质量。全年无违法办案和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