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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监所检察

第六节 监所检察



  1987年,检察院专门研究监所检察工作4次,主管检察长参加监所检查7次,解决老大难问
题3件。安全防范检察13次,堵塞漏洞4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事件8起,对缓刑、假释5
种人进行考察,促进他们的改造。1988年,坚持驻所检察制度,平时随时检察,节假日重点检
察。全年检察12次,安全防范检察 17次。5月,强奸犯邓×ד因病”取保候审,与被害人同
住一所医院,被害人父亲意见很大,到处告状。检察院建议立即将邓某收监。然后派人与公安
机关调查,终于弄清邓某装病骗得保外就医的事实。杀害县公安局长的抢夺枪支杀人犯张旭民,
在监号流露出要乘民警提审押解时行凶,检察干警一边会同监管人员对其法制教育,一边加强
提审押解力量,防止恶性事件发生。1989年,公安机关决定给服刑抢劫犯佟某放假20天回家秋
收,监所发现后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将该犯收押回监。1990年,重点检察17次,找人犯谈话110
人次。发现公安人员违法事件 9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992年,纠正先押人后办
证、人犯帮厨等违法事件8起,发现并督促处理武警战士为人犯购烟递物等违纪事件4起。通过
法制教育,促使在押犯人提供破案线索3条,揭发检举盗窃案件2起,抢劫案犯 1人。1993年,
对收押、释放人犯法律手续逐人检查,对在押犯羁押时限1日1核对,防止错押、错放、超期羁
押事件的发生。1999年,以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重点,加强对监管场
所干警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共查办案件3件5人,其中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件2件4人,
被监管人员脱逃案1件 1人。对监管干警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2次,对在押人员开办法制讲座
4次。2001年,以检察超期羁押为重点,积极配合 “严打”斗争。在执法检查和安全防范中发
现违法问题6个,隐患3个。2003年,发现违法事件 9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查监所3
次,对超期羁押案专项清理和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专项清理检察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