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武警部队
第三节 武警部队
一 消防大队
1985年,公安局内设防火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防火科下设消防中队,设指导员,队
长各 1人,战士24人。1994年,防火科和消防中队合并,成立消防大队,下设战斗班、后勤班,
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战士24人。1998年,增设特勤班。
二 武警中队
武警中队主要负责县委、县政府以及看守所的警戒任务。1982年 6月,成立武警齐齐哈尔
市支队杜尔伯特中队,队长、指导员、司务长各 1人,战士25人。1993年11月,改称武警大庆
支队杜尔伯特中队,中队部由公安局院内搬迁到县城西侧四公里处。2003年,武警中队战士增
至28人。